『壹』 我國農戶小額信貸的發展狀況及前景如何
我國自1993年試辦小額信貸以來,至今已有1多年的歷史,經歷了從國際捐助、政府補貼支持到商業化運作的過程。目前,我國由民間組織主導的小額信貸開始發展。目前,我國小額信貸大體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大銀行提供的下崗失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和扶貧貸款,總計有幾千億元的貸款額度;二是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有61萬農戶享受到1927億元貸款,覆蓋面佔到全部農戶的27.3%;還有一部分農戶聯保貸款,約有12萬戶享受到141億元的貸款;三是目前存在的1多個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提供了約1億元的貸款。
盡管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小額貸款的前景依然是非常廣闊的,在央行全面放開貸款規模限制的政策號召下,小額貸款公司正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涌現。這些困境中的中小企業,在初冬的清寒中感受到了春意。
據統計,截至28年1月底,全國已經批准大約1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這些公司發放貸款總額大約相當於一家股份制銀行。繼浙江、江蘇、上海和福建等沿海地區的小額貸款公司上馬之後,北京、重慶、河北和山東等地的試點工作也在積極籌備中。
28年5月,央行和銀監會批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其目的是彌補銀行在當地中小企業客戶群的「盲區」。根據央行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不得高於央行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9倍。
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被認為是中國經濟最靈動的群體,當它們最先受到全球金融海嘯沖擊倒下的時候,「救中小企業即救中國經濟」的呼聲日漸強烈。事實上,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在雪中送炭的同時也迎來了自己茁壯成長的商業機會。盡管初期得不到投資回報,但小額貸款公司為實業資本合法地進入金融領域提供了通道。
『貳』 為什麼發展普惠金融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重要意義
通過發展普惠金融,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得到了提升,金融知識也獲得了普及,有利於讓農村人口享受到金融服務帶來的紅利,從而促進鄉村振興。
『叄』 農村金融如何支持現代農業發展
我們以山東省萊陽市發展現代農業為例,在剖析現行金融制度對現代農業發展制約的同時,提出了金融支持現代農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對策建議。 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縣域金融機構多元化深度不夠。目前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的對象主要是農戶和個體工商戶,從貸款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領域雖然近些年不斷拓寬,但政策性業務,如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功能並未有效發揮;郵政儲蓄銀行因受自身經營管理的限制,對農村經濟的促進作用不明顯;新出現的新三類機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數量極少,服務能力有限。 金融中介組織缺失。藉助民間資本興建起來的農產品加工企業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加之縣域基本沒有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擔保公司、信託公司或者金融租賃公司等中介機構,中小企業在急需資金時,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因而喪失了很多發展良機。 民間融資長期得不到認可。民間積累了大量財富,同時農產品加工企業也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在銀行信貸資金缺位的情況下,民間借貸起到了很好的補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地區通過民間借貸融資高達8000億元至14000億元。民間借貸在歷次金融改革中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地位得不到認可、發展得不到支持。 農村地區信用體系不健全。由於廣大農村地區徵信工作開展的較晚,對貸款客戶資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難,目前農村的各類企業法人和農民的信用檔案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而少有的中介機構服務又不規范,信息經常失真,銀行發放貸款面臨很大風險。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建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我國現代農業發展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層次性,各種需求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表現出較強的多樣性。因此,應從功能視角出發,以有利於現代農業發展為標准,開放農村金融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繼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組織等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功能互補、協調運轉的機制,打破和消除壟斷格局,真正形成基於競爭效率的多元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消除農村地區出現的金融服務空白。 深化縣域金融機構支持現代農業發展激勵機制。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沒有農業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現代化。因此,對信貸資金支持現代農業的發展,要加大優惠政策的力度,對金融機構發放的涉農貸款進行利差補貼、稅收減免,給予農村金融機構更加靈活的呆賬核銷政策和存款准備金政策,並實施差別化監管,為現代農業的發展創建一個可持續的融資機制。 健全金融中介機構,為中小農產品加工企業融資提供專門服務。應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種類型的擔保公司,為產品有訂單、訂單有效益的中小加工企業貸款提供融資擔保,同時積極推動民營資本參與組建擔保公司,拓寬擔保公司資本金來源的渠道;發展信託業務,通過為中小加工企業發行各種信託產品,籌集發展生產所需資金;大力興辦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金融租賃業務,為中小加工企業發展壯大提供租賃服務。 放開民間借貸,為中小加工企業多渠道融資開辟合法途徑。順應經濟發展要求,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引導與規范,盡快出台「放款人管理條例」,賦予民間借貸應有的法律地位,明確其性質、活動范圍、運作方式和借貸原則等,建立長效管理和監測機制,適時向社會披露信息和風險提示,為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證,以便更好地發揮其彌補農村金融市場信貸資金不足的作用,為縣域經濟和現代農業發展服務。 加快農村徵信工程建設,為現代農業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目前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大對農戶、中小加工企業等徵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他們對徵信工作的認識,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統計報表等規章制度,提高與銀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時,不斷完善徵信評價機制,規范對農戶、中小加工企業信用評定的管理工作,把其作為對農村金融考核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促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
『肆』 農村信用貸款對農村經濟有哪些作用
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如養殖,種殖,運輸,合作社等。
『伍』 我國現行的的農村金融政策是什麼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則,進一步提高財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和力度
應遵循「普惠制」原則,「加快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結合方式、時機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適當的稅收優惠。遵循「普惠制」原則,對達到一定支農要求的金融機構都給予相應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優惠。二是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補貼范圍。對凡是在農村設立網點的金融機構都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補償農村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特別是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老少邊窮地區、農民確實需要但又達不到規模效益的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的財政彌補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縣域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獎勵。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財政部在黑龍江等9省(市)開展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獎勵試點經驗,並不斷提高獎勵標准。建議首先從理論層面對涉農貸款的內涵、外延及特徵進行科學界定,解決不同的扶持政策對涉農貸款不同的解釋;其次剖析在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的操作障礙及其根源,進而規范各類金融機構有關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申報、確認制度;再次要提高獎勵標准,對縣域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超過上年的,15%以內部分給予1%獎勵,15%以上部分給予2%獎勵。四是結合「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要求,將財政、公共性資金存款優先向支農力度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建議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按「存貸同比」原則,即按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佔比調配相應的財政性存款份額,調動各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五是建立涉農貸款項目的配套機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涉農貸款貼息和資金配套,降低單獨由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支持的涉農貸款項目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六是實行涉農貸款利息補貼和儲蓄存款免繳利息稅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轉變為財政金融綜合手段,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原則,在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同時突出抓好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
國家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採取「普惠制」優惠的同時,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制定一些單獨的扶持政策。一是對只要是按照服務「三農」原則設立、改制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都納入合作制體系,享受統一的政策優惠和行業監管。因為現行的許多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存款准備金、銀行業監管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僅局限於農村信用社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合作銀行享受,而同是農信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商業銀行卻無法享受。目前,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總體方向是按照市場原則,堅持股份制方向,「力爭用5到10年時間把農村信用社分期分批辦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現代金融企業。」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無法和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享受一樣的優惠政策,影響了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變身農村商業銀行的積極性。事實上,即使改製成為農村商業銀行,根據國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實際,仍然主要承擔著服務「三農」的職能,理應獲得與合作金融機構同樣的優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種制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障礙。如近年來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而農村信用社卻由於政策障礙無緣代理「新農保」基金賬戶,從而影響了「新農保」業務在農村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三是繼續延長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末,農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營的正常好轉。應結合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支農實力受限等特點,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實行稅收優惠。四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下決心解決農村信用社由於體制、歷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問題,補償其為農村經濟發展付出的代價。
(三)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特殊情況,實行差別的貨幣、監管政策
總的來說,對農村金融機構應主要採用扶持性、鼓勵性的貨幣和監管政策。一是實行差別的存款准備金政策。對涉農貸款佔比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繼續適度調低存款准備金率,鼓勵其增加涉農貸款投放。二是在貸款規模和再貸款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信貸總量調控過程中,對涉農貸款規模給予一定傾斜,特別是對農戶貸款規模實行單列。完善支農再貸款政策,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引導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的作用。三是實行差別的信貸監管政策。針對「三農」客戶貸款「短、小、頻、急」的特點,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管理、產品創新、流程改進、風險控制上進行探索創新。盡快將人民銀行、銀監會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經驗全面鋪開,在新產品審批、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四是實行差別的風險問責、呆賬核銷等監管政策。對涉農貸款中的不良貸款單獨考核。簡化核銷程序,適當擴大農村金融機構核銷呆賬優惠政策的貸款時間范圍,並給予農村金融機構呆賬核銷等更大的許可權。五是進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機構支農服務在網點、服務、貸款等方面覆蓋程度監管考核與評價體系。出台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的考核機制,確保持續穩定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設立適應「三農」業務特點的考核監管指標,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區別涉農業務和城市業務考核指標,充分考慮涉農業務收益較低的特點,避免在考核上挫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
(四)針對農業天然弱質性特點,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
必須通過加快農業保險、擔保發展,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等予以解決。一是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建設。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的制度安排,全面發展財政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對開展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減免涉農保險營業稅。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農村信貸和農業保險的合作機制,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轉移分攤機制。二是完善「三農」擔保機制,切實解決「三農」客戶融資擔保難的「瓶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政策性、商業性、行業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合理分散和轉移農村金融業務風險。探索建立符合「三農」特點的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發展林權、大型農機設備、土地經營權等抵押和推動動產擔保。
(五)針對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的情況,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環境建設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待提升,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法制建設來給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強農村金融立法、執法工作。美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關於農業金融的法律體系。我國目前只有《商業銀行法》,沒有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法律,應考慮制定專門的農村金融促進法和監管法,就農村金融性質、金融機構支農責任和各項農村金融支持、促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改善農村金融法治環境,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農村金融秩序,保護農村金融機構的利益。二是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和農戶信用評價工作,抓緊建立覆蓋全國農村地區的企業、個人徵信系統,完善失信懲戒制度,提高違約成本。三是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台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有力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陸』 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
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的影響已向整個農產品蔓延
2009-07-01 中國改革論壇
6月23日,江蘇常州。
驕陽似火,在室外站上一會兒就汗如雨下。但是在江蘇萬德福農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的包裝車間里,由於冷藏設備的開啟卻讓人感到極度寒冷,一如這家公司董事長黃建青心底的溫度。
這是一家專門做速凍果蔬出口的企業,通過訂單農業組織周邊農戶種植藍莓、黑莓、草莓等果蔬,速凍處理後出口歐洲。2006年時,出口一噸黑莓曾給企業帶來6000元的利潤,但是這場仍在蔓延的國際金融危機幾乎將這些利潤全部帶走,還帶來大量庫存積壓和每出口一噸草莓就虧掉600—900元的傷痛。面對著一落千丈的價格,黃建青為了保住市場只有咬牙堅持。
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農業帶來怎樣的影響,黃建青的遭遇提供了生動的註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雖然廣袤的鄉村略顯偏遠,但是仍然擋不住危機的蔓延。
業內人士分析,全球金融危機及經濟下滑,會通過國際農產品貿易、國際資金流動、農產品期貨、農業跨國公司收購兼並等形式,向我國農業領域傳遞影響;由於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四大農產品進口國和第五大農產品出口國,農業對外依存度增強,國際農產品市場的變化都將快速傳到我國,國際農產品市場需求的縮小,使我國農產品出口困難加大;一些中小企業發生困難或倒閉,企業減薪或裁員,嚴重影響了農民工就業和增收;受金融危機影響,國際農產品價格下滑,給我國保持合理農產品價格水平帶來下行壓力。
今年1至4月,我國農產品出口累計金額116.2億美元,同比下降9.3%。全國許多省份的農產品出口出現了「量價齊跌」的局面。
專家分析,與去年底相比,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的影響,已從市場流通領域向生產加工領域、從出口農產品向整個農產品蔓延,農業、農民正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市場風險和壓力。
國際金融危機還使許多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一些國家對進口的農產品設置各種新型貿易壁壘。據商務部調查,我國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影響,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國外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最大障礙。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黨中央、國務院及時推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攬子計劃。隨著各項政策措施逐步落實到位,國民經濟已呈現回暖跡象。但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將持續蔓延,我國農業面臨比以往更加嚴峻的挑戰。
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必須強化農業基礎
豬價、肉價的大起大落,同樣考驗著雙匯集團這家中國最大的肉類加工企業。但是面對危機影響的不斷深入,雙匯卻在今年1—5月取得了產銷規模、利潤、稅金全部兩位數的增長。原因何在?主動調整養殖、肉類加工、產品結構;加強專業化采購,嚴格檢驗檢疫,保證食品安全;完善產業鏈,增強產業集聚效應等,成為雙匯化解危機挑戰的制勝法寶。
和雙匯一樣,很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直面危機挑戰,在加強自身抗風險能力的同時,主動穩定農產品生產,帶動農民增加收入。
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業農村經濟影響全面、深刻,有效應對當前金融危機必須強化農業基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首要是穩定農產品價格特別是糧食生產。
為了穩定糧食生產,一系列含金量極高的惠農政策連續出台:
提高最低收購價。去年10月國家明確提出,較大幅度提高2009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格。其中,白小麥、紅小麥、混合小麥每斤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比今年提高13%、15.3%和15.3%。今年初又提出,繼續在稻穀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大幅提高最低收購價水平。2009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比2008年均提高13元。
加大補貼力度。2009年,中央財政支農資金比去年增長20.2%,達到7161.4億元。其中,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四項補貼」1230.8億元,比上年增長19.4%。
穩定和擴大農產品出口。2009年6月1日起,罐頭、果汁、桑絲等農業深加工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玉米澱粉、酒精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7月1日起,國家取消小麥、大米、大豆的出口暫定關稅,並決定在2009年繼續減免出口農產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政府努力化解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業的不利影響,有利於促進出口,有利於穩定農產品價格。
信貸資金積極支持農業生產。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積極提供信貸資金支持春耕生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今年以來,農業銀行把支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扶持重點,貸款2407億元扶持春耕抗旱、農村飲水安全、灌區節水改造、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河道綜合治理等項目。目前,農發行貸款支持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達到299家,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達到1208家。
產業化經營提升農產品綜合競爭能力,是農民增收的根本出路
方四清,今年44歲,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樓辦事處方營村人。家裡的8畝地種了水稻和玉米。去年他們村和湖北奧星糧油公司簽訂了種植訂單,不僅種子、農葯、化肥都由公司提供,水稻收獲時還按每斤高出市場價1角錢收購。這不僅讓老方嘗到了訂單農業的甜頭,更是讓周圍其他村的村民羨慕不已。
專家對此的解讀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從政策要求到制度安排,都要求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比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互利共贏的經濟利益共同體。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有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不僅大大降低了農戶的經營風險,還可以通過訂單合同保障農民收入。數據顯示,2008年龍頭企業原料采購值達到1.56萬億元,為保障農民的農業生產性收入做出了重要貢獻。截至2008年底,農業產業化組織帶動農戶9808萬戶,參與產業化經營的農戶年戶均增收1700多元;全國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三品」認證的龍頭企業達1.24萬家,涵蓋9600多個產品。
從長遠來看,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不僅有助於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穩定農民的生產性收入預期,還有助於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形成農產品的成本優勢,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而提升我國農產品的綜合競爭能力。
為了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國家已經在財政、稅收、金融、出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政策,龍頭企業開展基地建設、技術和設備改造等將獲得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支持;農產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將可以分別享受所得稅減免和出口退稅;金融機構將在貸款展期、續貸和項目寬限期等方面對龍頭企業給予支持。
但是,這些政策是否得到很好地落實,要打個問號。日前在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和人民日報經濟部聯合召開的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民增收座談會上,內蒙古農業廳副廳長周文毅呼籲,龍頭企業連接城市鄉村、連接工業農業、連接生產消費,是統籌城鄉中最活躍的因素,扶持企業就是幫助農民。一些龍頭企業代表提出,希望各級財政大幅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探索財政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模式;完善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稅收支持政策,擴大農產品初加工稅收優惠適用范圍;增加對龍頭企業的信貸投放規模,並給予利率優惠;龍頭企業的生產用電價格參照農業生產價格,給予優惠。
當前的國際金融危機是一次嚴峻的考驗,逼著企業、農民和政府去思考、調整、提高。我國人均土地和水資源短缺,農業基礎薄弱。在經濟全球化的大格局中,要提升農產品綜合競爭能力,必須走中國特色現代農業道路。這註定是一條付出更多努力、克服更大困難、投入更多創新力量的道路。
『柒』 支農再貸款的實施效果
總體看,支農再貸款對支持農村信用社提高資金實力、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擴大農戶貸款和緩解農民貸款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政策效果。支農再貸款是對農村信用社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的流動性支持,雖然執行優惠利率,但不是政策性貸款。對堅持市場籌資且涉農信貸投放達到規定比例的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資金不足的,人民銀行分支行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給予再貸款支持;農村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條件、方式、期限、金額和利率,由其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並自擔風險。
『捌』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扶持
發揮貨幣政策作用。對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繼續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政策,增加可運用資金,提高信貸支農投放實力。應不斷改進和完善支農再貸款政策,更好地發揮支農再貸款作用,重點用於支持糧食主產區和西部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同時,應擇機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
發揮財稅政策作用。鑒於農業貸款的高成本、高風險和低收益特點,通過對發放農業貸款、農村保險的機構或貸款(投保)對象,提供財政貼息、保費補貼等方式合理補償,提高風險覆蓋能力,逐步使農村成為商業可持續領域,增強「三農」投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充分運用好農村金融機構優惠稅收政策消化歷史包袱,應在一定期限內,繼續保持減免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稅、所得稅政策,緩解高成本壓力,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生存能力。
發揮監管政策作用。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實施支持金融創新的監管措施,適時適度放寬資金、機構和業務准入門檻,吸引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構築城市資金流向農村的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按市場原則投資、收購、兼並、重組中西部地區的農村金融機構,在提高金融體系健康度的同時,加大對西部地區資金投入。研究農村金融機構差別化監管收費政策,發揮好監管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引導作用。
『玖』 中國銀行鄉村振興項目貸款意義
鄉村振興迫切需要金融支持.
產業興,則百業興。有了雄厚的產業基礎,鄉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才有基本的經濟保障。農村金融組織作為重要的資金供給渠道,在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過程中將會支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與經營體系。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可以推動農村地區依託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優化農村區域布局、產業結構,吸引社會資金助力鄉村發展,面向新需求,扶持新產業,培育新業態,創造新模式,為鄉村產業興旺提供動力。
鄉村旅遊和特色小鎮等項目建設,需要依託農村金融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鄉村倉儲物流等交通服務業的發展,可以降低運輸成本,也需要金融支持。鄉村綠色生態建設,農田水利設施改善,農業多功能發揮,公共服務均等化,都離不開金融支持,這將為鄉村生態宜居鋪下基石。
農民既是鄉村振興的受益主體,也是鄉村振興的建設主體,只有把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滿足了農民的金融需求,才能為鄉村的有效治理注入強大活力。農村金融組織深入農村社區、涉農企業,為廣大農民提供綜合信息、咨詢、培訓等社會公共服務,引導農民懂投資、會技術,調動農民的主體性,為農民生活富裕發動引擎。
『拾』 農村信用社貸款有哪些優勢
現在政策放寬了,你可以隨便貸款多少?他們還怕沒有人去貸款。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