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合同利率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對於民間借貸的利率有所改變,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 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 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大概是3.85%,也就是說法院支持借款利率最多15.4%左右。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B. 關於借款合同利息的約定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法律是並沒有進行太多干涉的。而在約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時候,也是完全由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C. 如何約定借貸利率
雙方約定借貸利率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出部分屬於高利貸的范圍,不受法律保護。我國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D. 貸款利率多少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約定個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
根據最新的有效的規定,年利率在36%之內就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年利率最高為36%。在我國法院審判實踐當中,對於民間借貸利息主要有以下幾種認定:
第一,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對於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屬於無息借貸。
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償還或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時,並且在債權人要求還款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貸雙方約定了利率標准後又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標准內確定其利率標准。 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為了避免當事人約定利率過高、債務人承擔利息過高的情況,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貸中,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如果超過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定不具備懲罰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第五,當事人因借貸外幣、台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息計算。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 借款合同中如何約定借錢的利率
約定借錢的利息有下列注意事項:1、個人之間的借款,應該寫明是否有利息,有利息的,寫明利息的數額,應包括大寫與小寫。2、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中約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計算利息時即按雙方約定寫明的利率計息。3、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預先扣除,否則本金以實際借出的數額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F. 借款合同約定利息是怎麼約定的
在約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時候,由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G. 借款合同約定年利率等,法院支持嗎
法律分析:在借款合同中,在借款合同中,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法院會支持該利率的訴求。
如果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手續費等其他費用的,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不能超過年利率24%。
如果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也已經約定了年利率24%,又另外約定了違約金、手續費等,根據法律規定,不會支持違約金及手續費的訴求,但原定利率低於24%每年,且加上違約金等不超過年利率24%的,違約金等部分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H. 銀行預期貸款利率在借貸合同中約定嗎
要約定的。
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逾期利息相對於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