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是怎樣的
目前,中國有2000多個縣、8億多農民,這是個龐大的市場。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26.4萬億元,在各項人民幣貸款余額中的佔比達28.1%;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某項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中16.8%的人認為需要錢,56.8%的人表示資金很緊張,而農戶認為農村貸款不便利的佔69.6%;《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截至2014年底的數據顯示,中國金融機構本外幣農村貸款余額為19.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不到23%,農村村鎮銀行縣域覆蓋率僅為54%。
2. 關於新農村建房貸款
你的情況,可能申請辦理按揭貸款很難,主要原因是你房屋和土地是「集體」的(按土地性質地區分),不能通過市場正常買賣,所以很多銀行不會受理這房屋作抵押的。
你夫妻有公積金,收入穩定,又是自建房屋(用途符合),都符合公積金貸款的要求,但因抵押不能處理,公積金貸款也不好辦;但不是完全不成,多去找人想想辦法吧!。
建議:一是多想辦法去搞公積金貸款,還是有機會的;二是可到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可辦機會還是有的;三是可到當地大型銀行了解,有沒有信用卡裝修分期,如有,裝修分期業務也可解決。
3.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P2P金融有哪些切入
純粹的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貸款現實就是,逾期壞賬高得嚇人。想做好農村市場,短期來看基本不可能。農信社做了好多年農村的借款了,壞賬逾期還是高得嚇人。
之前的工作會接觸到農村借貸市場這塊,專注做農戶的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降下來。原因如下:
1.本身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還是比較高的,農業生產豐年和欠收這些都是交替循環的,收入很難保障。農產品價格本身也很難保證利潤。
2.農業人口,因為教育等和本身的所處的環境來看,契約精神其實沒那麼強,在他們看來,晚幾天還款其實沒什麼的,最後只要還款了,就不涉及誠信什麼的。但是對於企業來說,逾期這些問題就很頭疼了。
3.有一段時間,我跟公司的信貸同事去過部分有業務的農村地區。好幾個借款人采訪他就是在麻將桌邊。更有一位一邊輸液一般打麻將。
4.純做農村市場,就基本和做公益一樣,企業是很難盈利的,一筆借款額度兩三萬的居多,貸前調查代後管理,還一樣不能少。企業的借款成本其實是很高的。
但是,農戶們勤奮嗎?他們真的很勤奮,但是也有少部分好吃懶做的,多數是老實人,老實人踏實種地,反而不會想太多借錢的事。老是借錢的,要麼真是有借款需求,踏實做事的,或是家裡有事應急的。但是,也遇到,借幾萬跑路的、賴賬的。
純農戶的借款需求,其實不太適合企業來做,政府出面,可能會更好。
那麼,是不是農村地區的市場就沒潛力了呢?關鍵是如何定義這個范圍。圍繞農村地區的鄉鎮、三四線城市的小微經營者他們的借款需求還是很不錯的。
有很多的農戶,開始離開土地,到城鎮、三四線城市打拚了。離開土地的這一批人,更能吃苦,更努力。有意思開始從事經營活動的這批人,是十分在意自己的借款信譽的。這部分市場還是很大的,也是能夠給企業帶來利潤的。未來,如果瞄準農村城鎮化這塊的借貸市場,機會還是很大。
4. 為什麼這兩年農村很多人能欠貸款幾十萬,幾百萬
貸款有民間借貸以私人借貸為主,金融機構借貸以銀行借款為主。通常抵押銀行借貸,如果有抵押物的話,借款一般好借,也是比較常見的借款方式。針對農業養殖類的貸款政策,也可以咨詢一下有關部門,平時關注下這邊政策。
5. 新農村房子怎樣貸款
你去問一下想要貸款的銀行,因為不同的銀行放貸的條件不一樣.比如:有的地方的銀行對住宅抵押貸款的要求是,必須是同一個人名而且房產不得少於兩套,才可以用其中的一套貸款.所以,你去想要貸款的銀行他的信貸辦公室或信貸部咨詢一下吧.另外,用住宅貸款需要評估,但評估金額並非就是你的貸款金額,貸款金額的比例一般在70%-80%,不同的銀行放貸的比例也可能不同.
6. 目前我國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現狀
決定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在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這意味著中國將在上述地區分別開展以農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試點。
決定明確指出,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整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防範各種風險,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就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21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說明時曾表示,「兩權」抵押貸款由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自願申請,確保農民群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流轉土地經營權需經承包農戶同意。對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理,受讓人原則上限制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范圍內。
7. 新農村建設貸款
有房產證嗎
8.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分析
對於農村金融體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再把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比較成功的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儲蓄,農村儲蓄在向農村投資轉化過程中受阻,農村較多的資金流出農村。因此,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農村資金的外流。閑置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的現狀,我國農民儲蓄率高,我國農民具有較強的儲蓄能力較高的儲蓄率較大的儲蓄額,這是農村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為農村資金外流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能。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主要表現為貸款,從農業得到的貸款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及其不相稱。雖然我國農村貸款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其他產業的到的貸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開放三十年過去了,農業貸款的相對份額不但沒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沒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的應有的支持,我國農業貸款仍有巨大的潛力。農村存款大於貸款,農村存款與農村貸款不僅差額越來越大其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存貸款額逐年增大資金外流嚴重。相對於工業城市居民城市,農業比較利益低下,農民收入低,農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對農業農戶及農村企業的貸款無利可圖,甚至虧損,一些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無法延伸到偏遠的農村,甚至從廣大農村地區撤出,導致農村金融發展十分緩慢。
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缺乏足夠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機制。由於農業經常面臨巨大的自然風險和變化多端的市場風險,如果沒有相應的規避機制或者規避機制不健全,往往是農業生產者及其有關參與者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難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場風險。出於理性的選擇,有關的農業參與者會減少對農業的投入,農村金融機構也相應的減少了對農業的貸款。農村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使得農村金融機構難以了解農村企業和個人的資信情況,導致農村信貸過程中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機會主義盛行,農村金融機構惜貸嚴重,大量資金流向城市和工業。農村金融機構規模小風險大,儲蓄存款向大銀行集中的現象比較突出,制約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也導致大量農村資金外流。
9. 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要仔細一點的介紹。
近年來,金融機構開展了具有廣泛影響的小額信用貸款、助學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小額貸款業務,為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筆者就這一問題,作如下探討與分析。
一、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
從1993年中國社科院農發所的易縣「扶貧社」試點算起,我國的小額信貸業務已經歷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然而,由於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借款主體的不成熟等客觀因素的存在,時至今日,小額信貸業務尚未取得令人振奮的實際成就,也遠未像某些成功的發展中國家那樣「發展出一個活躍而重要的新興行業或部門」。小額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緩慢,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也不能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
(一)貸款額度偏小。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鄉居民自主創業的意願和意識愈加強烈,資金需求也日益旺盛。然而由於小額信貸業務的額度所限,通常不能滿足其資金需求。目前,商業銀行開辦的下崗失業人員貸款一般為每人2萬元,個別地區提升為2-5萬元;部分農村信用社對農戶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限額為0.5 -5萬元。以農戶購建一棟蔬菜大棚為例,按目前臨猗市場價格計算,建一棟蔬菜大棚大約需要資金6-8萬元,再加上人工工資、籽種、肥料等約需要2萬元,從構建大棚到啟動運作需要投資8-10萬元,如按上述限額授信,仍有相當大的資金缺口。因此,貸款額度偏小,無法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
(二)貸款期限較短。農業項目具有投資大、見效慢、風險大、回收期長等特點,而小額信貸業務的最長期限為一年,下崗失業貸款最長期限也只有二年。而農民、下崗失業人員一般沒有固定的收入,這就容易造成貸款逾期,不僅加大了貸戶的利息負擔,影響其還款的積極性。而且,不利於反映貸款質量的真實性;不利於金融機構合理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影響金融決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小額信貸模式單一。部分地區小額信貸的開展沒有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結合起來。由於信息的不對稱,造成得到小額貸款的農戶產品銷售難,或無法防範市場風險、無法抵禦自然災害,小額貸款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大打折扣。
(四)信用體系建設滯後。前些年,由於金融機構電子化建設水平較低,歷史信用記錄缺失,信貸調查僅依靠信貸員對客戶的部分了解,難免存在調查不實、風險估計不充分等現象。加之,一些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較差,部分客戶存在逃債賴債思想,貸前調查質量可想而知。
(五)可持續能力不足。一是地方政府意願不強。2002年底,人民銀行下發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對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對象、數額、期限、擔保及貼息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由於這項政策牽涉到政府出資擔保和部分貼息問題,再加上額度小,在實施過程中,地方政府積極性不高。二是由於農業受自然氣候因素、市場因素等的影響,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特別是養殖、種植等行業,受自然災害或市場風波影響往往血本無歸。加之,由於農戶資金積累不多,抗風險能力較弱,所以造成部分信貸資金形成不良,大量貸款無法收回,挫傷了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的積極性。三是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只依靠外部資金注入,缺乏可持續的資金來源,影響了小額信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