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人去世,担保人的还款责任期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没有限制的,直到还清全部贷款为止,与贷款人去世没有关系。
Ⅱ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摘要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Ⅲ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什么时候失效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Ⅳ 信用社担保是终身的吗
信用社担保不是终生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在这两年里,信用社不会催促你或者你的家人尽快还款。如果没有这些,则表示担保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期限。你可以告诉法院该储蓄互助社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并要求法院不要支持该储蓄互助社的索赔。
拓展资料:信用社的贷款条件
一般要求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当具备产品市场化、生产经营有效、不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及到期贷款已基本还清;如果没有还款,则已制定贷款人批准的还款计划;
2.除不需要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自然人、事业法人外,应当办理工商部门年检手续;
3.在农村贷款合作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留存了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协会信贷和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确保定期向贷款协会提交业务计划书及相关业务和财务报表;
4.担保或抵押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有合格的贷款担保人、贷款抵押品或质押。贷款担保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信誉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应以房地产(如房屋和土地)、商业和易于实现为主。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时,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和自筹资金比例必须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商股权投资累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申办贷款卡,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
Ⅳ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年限一般是按双方约定的年限,一般担保期限是约定为到期后两年之内的,农村信用社基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要是没约定的,根据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拓展资料:
1.农村信用社贷款适用对象: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办理信用社贷款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由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来决定农户信用等级。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银行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金额。
3)额度检测完毕时,为成功可允许发放对象,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定期还款。
3.社团贷款
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帐户。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Ⅵ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期限是多久
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的担保期是信用社与担保人依法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Ⅶ 农村信用社借款担保人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