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但是房子贷款是男方开的户,怎么转移
一、在还清贷款、取消抵押登记之前不能将贷款转移到女方名下,银行不会同意办理!
二、需要还清贷款、取消抵押登记后才可以去房管局去掉男方名字,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原来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只缴纳工本费~
2.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归还。男方婚后再次贷款买房时候
原则上你不能享受首次购房政策,参考原因有两种情况:
1、你的家庭成员里现在名下有房产
2、你的家庭成员里以前有过贷款购房记录(不管贷款有无还清)
你现在的家庭实际是你个人了,房子给了女方,那你现在没有房子,但是这套房子在银行有你贷款记录,所以因有上述第二条原因你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
除非在这套房贷款还没还清的情况下你再找关系把记录消掉
3. 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未还清,已达成共识由男方继续还款,写在离婚协议里有用吗
没有用,需要去公证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 离婚之后按揭房子的归属和还贷款的归属
你这套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理论上,婚后共有财产,不管实际谁出资,财产都按照夫妻平分。所以,即使签有协议说房子归孩子,你离婚之后所还的房贷属于共同资产。
拓展知识:
理论上,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谁出资,都是按照55平分,但实际中,法官评判中也会酌情考虑。比如首付、月供是其中一方单独支付的,只要保留有充足的证据,那在最后分割房产时是可以主张多分一点的。
5.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归还。男方婚后再次贷款买房时候
只要有约定能过户到你的名下。
6. 离婚时房子归对方,为什么离婚后我还要还房贷
房贷还没还清,万一离婚该怎么分割?
有网友问,朋友和老公双方的共有房产有抵押贷款,而且还没有还清,现在想起诉离婚,但双方都没有足够的钱补偿另一方,那么房产怎么分?会被法院拍卖吗?不想拍卖怎样尽可能分到更多钱?
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
1、归边处理。即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2、如果双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3、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那么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屋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当前房子一直是离婚时双方都很关注的,那么在涉及离婚时还有房贷的房屋归谁?谁来付接下来的房贷?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小编提醒: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相当复杂,根据房屋购买时间、出资人、产权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等条件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方式,响应的离婚房产分割费用也有较大差异。有需求的网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对方,为何自己还要还房贷?
【基本案情】
张某和高某结婚后不久凑了首付,购买新房一套,并以张某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婚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高某所有,房屋贷款由高某偿还。后双方各自找到所爱并组建各自新的家庭,但是高某从2016年5月开始没有按时向银行归还贷款,因为当初是以张某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多次找张某催要,迫于无奈张某向银行偿还了2个月贷款合计6100元。张某气不过找到高某套个讨个说法,质问为何没有及时偿还贷款,高某置之不理并暗自欣喜。张某认为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高某应依照协议履行,认为高某违反《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返还自己垫付银行贷款6100余元并赔偿损失。
【争议焦点】
1、既然《离婚协议书》约定高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且由高某偿还银行贷款。张某为何还需偿还贷款?
2、离婚协议能对抗第三人吗?
【案例分析】
这是因为,张某与高某的贷款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需要,向银行贷款买房形成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虽然两人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债务承担但是不能对抗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者高某或者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在本案中张某在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后有权向高某追偿,即行使内部追索权。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可对债权与债务作出约定或者进行财产分割、处分,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需要遵守。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或债权人。
7.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房贷没还清,如果女方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根据本法第242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根据本法第24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2、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3、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的规定:
(1)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
(2)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
8. 按揭房子离婚协议归女方所有,贷款归女方还
夫妻有套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协议上归女方所有,双方达成的共识肯定是有效的。。。如果想达到最有效的的方法,即然离婚协议上房产已归女方所有,就是女方将房产过户到自已名下,这样就最有效了,也没有后顾之优了。但是货款未还清,在离婚后有可能男方是不会继续还货款(如果男方自愿继续还也是可以的),以前还的部份在达成共识以经是是归女方了,,余下的部可能就只有女方自已还货款了吧。
9.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还需还贷,房产证如何办理
原有房产证,不需要重新办理。离婚判决书已经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