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有何优势
首先,贷款用途更广。本着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成立目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应允用途更广泛,除了房贷与车贷及法定不允许的贷款用途外,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都可以向金融消费公司申请。
其次,消费贷款更容易申请。客户只要信用记录良好,就可在短时间内获得贷款,最快一笔业务只需半小时。而银行无担保产品虽然“看上去很美”,可实际申请却要客户等待很长时间,办理业务的手续非常复杂。
最后,贷款期限相对更长。一般而言,银行及小贷机构的消费贷款均属于短期贷款,多以一年以内为主,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且无需担保。
② 消费金融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有什么区别
1、公司性质不同
消费金融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特点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在贷款方式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方式上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在贷款对象上,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在贷款期限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消费金融公司:购置家电旅游婚庆等可申请消费贷款;贷款额度不超月收入5倍,利率最高4倍;还款期限长达一年,无需担保。
3、经营原则不同
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消费金融”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消费金融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并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资人,一般出资人是指除主要出资人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发起人和股东承诺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③ 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迎来更严监管,哪些机构受影响较大
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迎来更严监管,一位北京互金行业从业人员表示,其公司在信贷这块没有再做学生业务,但他认为,行业内存在的普遍观点是蚂蚁集团会受到较大影响。他还认为,《通知》要求第二还款来源,对金融机构做这部分用户影响较大。
他表示,金融机构还可以做学生用户,但要求提供第二还款来源,就很麻烦,例如开信用卡需要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的确认,可能就会有一些限制,“不会那么大地扩张这部分客群。”
根据《通知》,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3)互金公司消费贷款扩展阅读
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3月17日,根据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消息,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称,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