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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20 13:57:15

『壹』 重磅!株洲公积金政策将迎来9项具体调整

重磅!株洲公积金政策将迎来9项具体调整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9项具体调整。

一、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将以账户余额为基数,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在15-20之间。”经管委会授权,N倍数现定为20倍。

二、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调整为:

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即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前提下,除第2套房第2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以外,其他符合情形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法。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以中心联网的不动产权信息系统核查结果为准,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资料显示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拥有的个人住房。”

四、调整房屋价值认定方法。

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调整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交易申报单上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价和房屋评估价二者中取较低值认定为房屋总价”。

五、取消非成套住宅首贷限定。

取消规定“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明确自住住房产权份额判定。

新增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均等份额核算可贷额度” 。

七、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规定“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含对冲还贷),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八、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九、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时限。

将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

来源:株洲新闻

『贰』 株洲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株洲公积金的贷款上限是40万,30年;
但是具体的贷款额度是根据你每个月的缴存来算的,每个月的缴存额*500,就是你能贷到的钱(套内面积在90平以下的第一次使用贷款,乘的数是800,现在公是认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也就是你的信用报告里面能看到的房屋贷款次数)。
第一次贷款的比例是70%,(套内面积在90平以下的是80%),第二套贷款是50%,可以贷到千位数。
年限最高是30万,是年龄加贷款年限,男的不超过60,女的不超过55,也就是法定的退休年龄。
还有什么没有提到的问题,请追加提问,希望对你有帮助!

『叁』 株洲公积金政策​7月1日起调整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9项具体调整。

一、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将以账户余额为基数,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在15-20之间。”经管委会授权,N倍数现定为20倍。

二、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调整为:

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即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前提下,除第2套房第2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以外,其他符合情形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法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以中心联网的不动产权信息系统核查结果为准,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资料显示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拥有的个人住房。”

四、调整房屋价值认定方法

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调整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交易申报单上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价和房屋评估价二者中取较低值认定为房屋总价”。

五、取消非成套住宅首贷限定

取消规定“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明确自住住房产权份额判定

新增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均等份额核算可贷额度” 。

七、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规定“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含对冲还贷),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八、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九、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时限

将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

来源:新闻株洲 李苗

『肆』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株洲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伍』 株洲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二套房

目前的公积金贷款都是 认房不认贷 的。
也就是说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名下没有房产,那么不管之前是否有过贷款购房记录,都按照首套房来计算。
但是只要你名下还有房产,就会计入套数。

希望有所帮助!

『陆』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符合在京购房政策,北京名下有一套住宅,在京再次购买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二套,首付2成,贷款额上限80万,以上是我为您的解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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