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还算是首套房吗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㈡ 婚前贷款买了第一套房结婚后卖掉,再贷款买房算第几套房
目前再贷款算第二次贷款购房。首付5成,利率上浮10%
贷款记录不会因为你卖掉了房子就消失的。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㈢ 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房产,贷款买的,但是如果都卖了,还能在贷款买房吗
以家庭为单位,有两套及以上未结清贷款,则不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公积金方面,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再申请贷款。
㈣ 婚后贷款买房子,卖掉婚前的房子
这个得事先有约定,如果没有,离婚时,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㈤ 婚前贷款买首套婚后还清已卖掉,再买房属于二套房贷吗
不算二套,在买方算首套。
现在银行的政策是之前按揭购买的房子贷款结清后在贷款属于首套房,首付按照首套房标准付,
因为房子已经卖掉了所以契税也是按照首套房标准缴纳的。
㈥ 律师:假如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然后结婚后卖掉了。重新贷款买了一套房子。
婚后再买的住房是婚后取得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住房产权一人一半。属于共有。
一方当事人使用的是婚前财产支付一部分购房款,这一方当事人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这部分权益。
如果离婚,住房产权一人一半。对方需要支付给一方当事人婚前出资部分的一半。
㈦ 婚前买的按揭房子婚后可以卖吗
如果买房合同的日期比结婚证的日期早就能说明是婚前财产。
但是,如果你们没有离婚,最好是事先和老公做好沟通。
㈧ 我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㈨ 婚前贷款的房子,卖房我有权力决定吗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部分,归你老公。
婚后部分(简单的说就是除了首付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1、买房子,正常程序上,你有权决定。因为有你的一部分。但是有个很大的问题,买房过户时,房管局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但由于房子是写的老公的名字,假如老公想办法弄到一个单身证明,房管局就按照他提供的资料由他一个人办理就可以了。因为房管局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最好是到房管局申请,将产权证上增加你的名字(离婚前才能增加哈)
2、离婚时,你没有权利要房子,除非老公主动给你。但是不要房子不代表不要财产。前面说了,婚后部分是双方共有的。假设婚前老公支付10万元首付款。婚后家庭共支付40万元贷款及利息(法院不会管钱是谁出的,只要是婚后支付就是共有)那么你可以分到这40万元的一半,也就是20万。如果房价涨了,婚后的这40万元的房产也升值了的话,就会分的更多。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