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信用贷款,另一方不知情要还吗
夫妻贷款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的款,那原则上是谁贷款由谁还。
⑵ 夫妻离婚前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银行贷款,离婚后不知情的一方需要承担吗
在婚姻存续间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贷款用于非法活动离婚后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用于家庭消费或是经营不知情一方也要承担贷款债务。
⑶ 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在离婚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得分两个方面说,第一,从你们夫妻关系内部来说,如果它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和你们的共同经营,等等,可以不承担责任,也应该不承担责任。第二,从外部关系说,你对外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家庭,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你们来偿还这笔债务,那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你承担的就是两个人的连带责任。我不知道,你听清没有?当然,如果你们离婚成为了既定事实,又对你们之间的财产包括债务进行了分割。因为第三人主张权利,你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债务,那么你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这些事,向你的前配偶主张权利,挽回你的损失。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⑷ 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离婚后是否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下:
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协议不成时,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