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和老公买房子,用他父亲的名字,贷款我们还,可以吗
如果户主和本人是夫妻关系的话,也可以贷款。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贷款。
新房的话要拿购房合同去银行办理按揭申请,如果是二手房的话,最好在过户之前去银行问一下(预审核),因为银行贷款对房子是有要求的,有的二手房不能贷款。
一、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___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二、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2. 结婚前房子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还贷款是夫妻还的离婚了应该怎么样分割法律咨询
靠,房子写男方父亲名字,这属于男方父亲私有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3. 房子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有房子增值的经济补偿吗
房屋在夫妻一方的父母名下,属于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夫妻还贷,属于夫妻对一方父母的赠与,即使房屋有增值,夫妻也无权要求分割。
4. 男友婚前首付了房子,在他父亲名下,婚后一起还房贷,能否将房子换成夫妻两人名字,算共同房产的不
男友婚前首付了房子,
在他父亲名下,
婚后一起还房贷,
可以将房子换成夫妻两人名字,
算共同房产,
就算离婚,
只要证明拿出还房贷的证明,
男方就得把钱还给你。
5. 房子首付是父母付的,名字是我的,夫妻共同还贷,现在父母住着,我想把房子卖了父母不同意,住着不走
没人性的经济纠纷,父母首付得房子,儿子还当代,大家关系不和,卖房子父母还不同意,子女不想和他们住在一起还要还房贷,而且父母有自己的完全劳动行为刑事能力,这时候拿钱了谈孝义,可悲的中国文化
6. 婚后父母按揭房,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我们还贷款。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登记人是你爹!这房子产权属于你爹合法拥有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和你以及你的配偶无关!
但是你们小两口又出资了,这个属于你们小两口对你爹的债权,和产权是两回事。、
现在离异,你们不能分割属于你爹的财产,但是债权可以分割!
离异后,房子归你爹所有!你们小两口出资款,你俩平分!一家一半!
7. 房子写的是我的名但是一直是我爸还贷款后找的老伴离婚了有她的份吗
房子写的你的名字就是你的,
你爸爸帮你还贷款,
如果是在夫妻存续之间,
所还贷款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时要偿还贷款所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对方,
你后妈得不到房子,
但是,你爸爸所用的贷款的一半的钱财要还给她,
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祝你们生活开心愉快!
8.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8)房子父亲的名字但是我们夫妻还贷款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9. 房子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一方父母的,那就是父母的房产,离婚不能分割。
至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则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10. 领证了,房子是我父亲给我买的,写的我的名字,单独所有,但贷款是以我们夫妻名义贷的,还款卡是我的名字
离婚涉及很多方面,更多的情况是综合各方面搭配处理各项事宜,不考虑其他方面把钱退还,就单独给他钱,不能不劳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