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个税6项专项扣除-住房贷款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是混合贷款的话,必须同时满足首套,即公积金贷款为首套、商贷为首套,否则怎么能算首套呢?
B. 个人所得税里房贷利息的专项抵扣怎么算
不是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利息,而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并不是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来抵缴住房贷款利息。并且暂时只是讨论阶段,并没有正式实施。
例如:隔壁老王的工资为10000元,按工资的80%作为五险一金扣除的基数算,五险一金要抵扣1779元,那么应纳税额为10000-1779=8221元。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221-3500)×20%-555=389.2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389.2=7831.8元。
如果实行房贷利息抵扣后,老王的到手工资变为:
假如,老王的住房一共贷款了100万元,分30年还清。如果他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为5300元,其中大约有4000元是利息支出。
按照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779(五险一金)-4000(房贷利息)-3500=721元
最终缴税额= 721*3%-0=21.63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21.63=8199.37元。
原本应缴税389.2元的老王先生,现在只需缴纳21.63元,少缴税367.57元。到手的工资也比以前增加了4.69%。
C. 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怎么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D. 住房贷款个税专项扣除
可以享受1000元的个税抵扣,因为税务部门只要知道你名下只有一套房就够了。
E. 住房贷款个税专项扣除
选“否”夫妻两个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税前附加扣除的政策。
F. 个税新政后,住房贷款专项附加的扣除问题
新个税只说了本人或者配偶的情况。
如果是本人或者配偶婚后首套房贷款可以由一方扣,如果婚前各有一套贷款,婚后可以选择一套房子抵扣。或者各自抵扣百分之50。
首先,房产贷款是你父亲的贷款,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只有你自己的贷款支出才能抵扣你自己的个税。
另外,你跟你父亲也没有说可以指定谁去扣个税的说法。
无论怎么操作,你父亲都不能享受了。写在你名下,贷款你自己还,也只能抵扣自己的
不明白可以追问,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