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交了首付 贷款未还清 购房合同男方一个人
配偶信息变更
办理规定
配偶信息变更业务,主要是指增加配偶信息、删除配偶信息两类,
即借款人申贷时为单身,还贷期间结婚需增加配偶信息或借款人申贷时为已婚,合同履行期间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但借款主体未做变更,需删除配偶信息。
增加配偶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同时到场;删除配偶信息,如借款人不配合办理,可由借款人原配偶提供真实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借款人离异、死亡,抵押物权属发生转移,抵押物承受人须在正常还款情况下申请办理主体变更业务,原借款人存有逾期须先办理逾期还款。
1、因借款人离异发生借款主体变更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裁判文书;
(3)《借款合同》;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办理房产证相关材料);
(5)变更后借款人收入证明;
(6)变更后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2. 刚买完房子付过首付贷款还没下来,要是离婚的话怎么办
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2)交了首付贷款夫妻离婚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归首付款的一方所有,那如果一方交首付,另一方交贷款,怎么办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 夫妻贷款买房已交首付贷款还没下来就离婚了可以退房吗
夫妻贷款买房已交首付,贷款还没下来,就离婚了不可以退房,既然交首付,说明签订购房合同,大家买卖成交,不得反违,与贷款没下来和离婚无法,也就是说不可以退房,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5. 夫妻贷款买房已交首付贷款还没下来就离婚了可以退房吗
贷款已经办理,就是需要夫妻俩履行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
购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所以,不能退房,
可以协议住房归一方所有,没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
再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做个公证,
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
以后还清贷款,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6. 男方付首付+共同还款+离婚后+如何分配(请见详细说明)
首先,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有,
以为少了一条:男方没有在银行贷款,用于还房贷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升值部分,是按比例分配的
比如,你总共交了10000,妻子交了3500。
那升值部分应该分配给妻子的比例是:3500/(10000+3500)=25.9%
至于装修部分,按照法律,我不清楚。
我个人认为,并不存在升值问题,装修只是消耗损耗品
装修费全由你承担,便可
7. 我是已夫妻双方贷款买的房屋,首付是我拿的,离婚了该怎么办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8. 付了首付未贷款的房子,夫妻离婚了,对办理按揭有什么影响
只要你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离婚证。没什么影响
9. 婚后买房我一个人出的首付,以后房贷夫妻共同还款,如果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婚后买房,无论是一个人出的首付,还是夫妻两个人出的首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房屋应该平均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0. 交了首付,夫妻离婚会怎样
谁出了多少,就能分多少,一分都没出的,就什么都分不到。
1、房产证上的名字。
2、该房产首付款应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部分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现有法律并未对房产升值部分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会考虑上述因素,在财产分割时判令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适当补偿。
4、如果双方都要房子,那么可能是根据这套房子谁占的比例大小而定。
5、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