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买房的人去世了 房贷怎么办
您好,根据法律,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里父母作为继承人有义务承担还款义务,因为房子尚未交房,无法出售,可以与开发商、银行协商处理。
2. 父母借钱给儿子买房结婚,儿子意外死亡房子还有外债怎么分配
首先房子属于儿子的财产。先应该还儿子所欠的债务。然后由父母进行继承。父母进行继承以后,然后还借的钱子贷款。
3. 买房按揭贷款人死亡怎么办
1、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2、《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如果按揭的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有义务还款。
4. 父母出购房首付款 儿子死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近日,因小秦意外死亡,其家人悲痛欲绝过后,就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购房首付款是小秦父母出的,房屋贷款是小两口婚后还的,小秦的父母和妻子各执一词,都认为对方不应该继承小秦的遗产。 小秦和晓莉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小秦的父母拿出钱来,出了50万元首付款为他们买房,房子登记在了小秦的名下。结婚五年以来,小秦用自己的工资还房贷,晓莉的工资用于共同生活。然而,谁也不曾料到,厄运突然降临这个家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小秦出了车祸,因抢救无效死亡。 晓莉认为:“这房子当然是我和小秦的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了,他的遗产自然应该由妻子继承。我可以适当补偿他的父母一部分钱款。” 但是小秦的父母认为:“在我儿子结婚前,他就购置了这套房屋,而且是我们出资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婚后还房屋贷款,用的也是我儿子个人的工资,根本没动用你晓莉的工资。所以,这房子应当是我儿子的个人财产。现在我儿子去世了,房屋应当由我们来继承,没有你晓莉的份额。”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配偶和父母继承权均等 对于晓莉和小秦父母的疑问,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张海霞律师进行了细致剖析。 小秦的合法继承人都有哪几位呢?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此案中,小秦和晓莉婚后未生育子女,所以,小秦去世后,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配偶和父母。“由于小秦的合法继承人晓莉和小秦的父母并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因此,他们之间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房子属于小秦个人财产 张海霞律师认为,小秦名下的这套房屋,是小秦在婚前购置的,并且登记的是小秦的名字,首付款用的是小秦父母的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此案中,小秦的父母在小秦和晓莉结婚之前,为小秦购房出资付了房屋首付款,当时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小秦和晓莉双方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只是对小秦个人的赠与行为。 张海霞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张律师说,本案中,小秦死亡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了,婚姻关系应当自然终止。所以,本案发生的情况,可以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小秦去世后,他与晓莉的婚姻关系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终止,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小秦的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成为其遗产,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先还债和补偿再分遗产 但是,婚后小秦还房贷的行为怎么认定?张海霞律师认为,虽然小两口婚后只用了小秦的工资来还房屋贷款,并未使用晓莉的工资,但是,因为小秦的工资在其婚后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所以,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小秦和晓莉共同还贷的款项部分包括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晓莉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具体到本案中,可以在遗产划分中,先把晓莉和小秦婚后还贷部分划分出来,按照增值后的价格,对晓莉给予适当补偿,其余再按照遗产分割。”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小秦去世时,房屋贷款未还完,还欠银行贷款部分,应该如何处理?张海霞律师认为,小秦未还完房款的部分属于其个人债务,应在其遗产范围内予以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所以,小秦去世后,尚未归还银行贷款部分,成为小秦的个人债务,在小秦的遗产范围内清偿,清偿完毕后,再分割遗产。”
5. 分期付款买房子的时候,在期间买房的人意外死亡怎么办
房屋交易中买房人死亡不影响买卖合同的覆行。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
1、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没有不存在例外的规则,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
2、当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
3、我国也同样如此,比如,《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代位权;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当说,这些突破性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从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的转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租赁一样。
4、至于说如何履行,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
6. 我已婚跟父亲一起贷款买房,但后期我对象去世,他的父母是不是有继承的权利
如果你买房的贷款中,有他出的钱,那他的父母有权利继承这一部分。
7. 如果购房人在签订完合同以后出现意外身亡,购房人家属该如何办理退房手续是不是还要交所谓的违约金
于法是合理的于情是过不去的,毕竟中国这个社会还是讲情理法的,好好和开发商说,赔偿一点算了,你就说就算你现在买他也没有人贷款还你,人家人都不在了怎么买呢!讲讲好话吧!开发商大老粗没有办法的!
8. 我老公意外去世,和他共同贷款买的房子,其父母有多少
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规定,如果有未成年儿童的话,会向儿童倾斜,如果没有子女的话应该是有至少四分之一的份,同时也要负责相应的贷款还贷。具体的咨询当地的律师比较好,应为地方性法规是有略微的不同的。
9. 贷款买房,如果中图贷款人死亡,贷款人未婚,求指点。是先死亡销户吗
然而法律并不是这样无情的,贷款人不幸身亡应确定是否可以由直系亲属来完成,这个要看直系亲属是否愿意承担,但要办理比较繁琐,首先要确认已死亡不能承担并取得死亡通知书,再者咨询当地房管所是否能够办理直系亲属房产人变更出具相关证件,随后去银行办理再次贷款手续相关事情。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0. 按揭贷款买房户主突然死亡,房子能不能过户或者退掉
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条件程序: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