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房贷男方用自己工资使用父母的名义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没有说最关键的,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房。如果是你父母,与你夫妻就是借贷关系。前提是没有预先签订协议或合同。
B. 已结婚但父母想用我的名字贷款怎么避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可以在贷款之前写一个证明。
C. 新婚姻法,是男方父母,或者是男方本人付的首付,然后夫妻两人一起还的贷款,这该怎么算~
这个要看房产证的上的名字是谁。
如果是男方名字,
那么房屋归男方所有,婚后的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拥有,
需要平均分割,然后适当补偿给女方升值部分。
如果是男女双方名字,那就是夫妻双方拥有。
另外提醒一下:
没有新婚姻法,新出台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对婚姻法的第五、六、七、十、十二条的解释。
D. 夫妻双方的父母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吗
1.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或以公积金还款 都必须是本人账户
2.你们只能让你们的父亲以他们的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E. 夫妻离婚前男方父亲在银行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男方
父亲在银行的贷款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看是不是替他们夫妻家庭贷款
如果不能证明,那就不是
F. 婚姻法 夫妻向对方的父母借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
G. 为什么房贷共同还款人必须是配偶或父母
对公积金贷款,不是很了解。只发表下个人想法,不对的地方还请包涵,指正。第一,你若做担保人的话,应该可以。但你应清楚担保的含义,即要考虑若你男友不能负担贷款,则你可能所要承担的贷款还款义务。第二,婚后,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男友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若无特别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你的确间接负担了贷款。若你想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只要你男友愿意,去相关部门办理即可。第三,这个问题可能有点矛盾。你所要担保的是房屋的贷款这一债务,是这一债务的担保人,现在又要做房屋贷款这一债务的债务人。担保人与债务人的身份相互矛盾,其实质等于自己担保自己。
H.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I. 夫妻,男方父母一起还贷款,银行给批吗利息会不会增加什么的
这种状况一般是年轻夫妻收入不理想,银行为降低风险,增加父母为共同还款人。不影响贷款难度和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