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存款可以抵押贷款吗
定期存单在银行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我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因各地贷款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详询贷款业务经办网点人员的。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四条 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2.抵押人的资格证明;
3.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4.抵押物基本状况;
5.其它有关资料。
第五条 抵押率:按抵押物现值最高不超过70%。
第六条 抵押物依法向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交通运输车辆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机器设备及其它物资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不属于上述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以上抵押物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同时,原则上要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证明手续,便于合理合法办理抵押贷款。
Ⅱ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1、银行有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要求有一定的存款;2、存单期限长,但临时周转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较大损失;3、是因为项目贷款有财政贴息类的补贴,没有贷款得不到相应的补贴,采用此办法变通一下;4、有一些项目,如国债项目等需要企业配套一些贷款,应付上面来检查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到位。
法律依据:《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第五条 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
(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第六条 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第七条 存款行收到贷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Ⅲ 什么是公司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公司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公司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办理方法:1.公司借贷人凭借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做抵押;2. 向银行机构申请企业贷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发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Ⅳ 定期存款单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吗
目前中国银行可接受您以产权清晰、易于处置且符合我行有关抵质押管理规定的房产、存单、邮政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等抵(质)押物申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我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因各地贷款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详询贷款业务经办网点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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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什么是以公司名义存款质押贷款
以公司的名义存款质押贷款的意思是企业临时周转需要用款或者根据银行要求贷款人需要有一定存款等原因以公司的存款出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行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需要提交开户证实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Ⅵ 存单抵押贷款流程
单位存单质押贷款流程
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
2、客户和我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我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客户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5、客户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6、我行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单位存单质押贷款定义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以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由客户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出质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我行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
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企业单位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由于单位定期存单到期之前,持有者可以将其转让,所以,企业贷款中,银行也将其当做质押贷款中一种抵押凭证。企业借贷人凭借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做抵押,就可以向银行机构申请企业贷款,这种方式就是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Ⅶ 用存单做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法律分析: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短期贷款六个月(含)6.10%;六个月至一年(含)6.56%;一至三年(含)6.65%;三至五年(含)6.90%;五年以上7.05%。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九条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管理规定执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Ⅷ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
企业存款质押贷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有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要求有一定的存款; 2、存单期限长,但临时周转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较大损失; 3、是因为项目贷款有财政贴息类的补贴,没有贷款得不到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