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举报套路贷
套路贷在警察局举报。“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Ⅱ 易兴速贷是一个真实的诈骗公司,当今社会怎么容忍这种公司存在。打黑扫恶难道打不到他们吗
你如果被骗,请收集证据去上告,这样才会有效果。如果把你被骗的经过告诉大家也是件美德,免得别人又上当受骗。
Ⅲ 高利贷是否列入打黑除恶的对象
高利贷是否列入打黑除恶的对象,要视情况而定。高利贷分两种,一种是正常按规定放贷的,这种不能列入打黑除恶的对象;另一种是强行加息,恶意放贷,用打人的的办法收贷,这种应该列入打黑除恶的对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拓展资料:
构成高利贷的标准是多少: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房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借条也是合同的特殊体现形式。此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没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额之内的利息。
Ⅳ 下达指标的扫黑除恶行动会被扣帽吗
什么叫一天比一天严了?难道这不是更好吗?加强扫黑除恶,这让大家出门在外更安全,何乐而不为
Ⅳ 我欠小额贷款公司一万元六年没还了会怎样
只要不上征信,一般不会有影响,说不定这个公司明天就倒闭了
Ⅵ 这次打黑已经抓起来了,还可以用钱保回来吗
国家正处于打黑除恶,严打各种黑势力,也是稳定社会,既然被抓起来,一定是有嫌疑,你说的保出来,应该是取保候审,并不是证明无罪,还是要等侦查阶段的结果,如果立案,随时可以传唤的
Ⅶ 信贷公司贷款合法吗
合法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7)通辽打黑除恶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要求规定:
1、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Ⅷ 网上平台私借的一万元不还会怎么样啊,只有身份证正反面和一些填写资料加一张借条,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对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你,公安机关会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到你,同时会留下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日后购房,贷款。1万元数额较大,且网络平台经常向外贷款,有成熟的要债手段,建议及时还清
Ⅸ 打黑除恶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打黑除恶立案标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其黑恶势力一般表现为:1.一般为3人以上;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人民发现以上情形的,即可报警,经公安机关侦察后,属于黑恶势力的,即可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依法认定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3、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