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怀化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
可以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❷ 住房公积金担保方式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只有一种贷款类型,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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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公积金贷款必须找担保公司吗是不是公积金违规
公积金贷款并不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即可。
公积金贷款担保条件是指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❹ 怀化公积金异地贷款能贷吗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❺ 怀化公积金贷款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若是非要要求有担保人,借贷者没有担保人,是不能申请贷款的。
❻ 住房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担保要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需要找担保公司的。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
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契税:房款总额×1.5%;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❼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宣传报道、督查督办、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接待、科技开发、设备购置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资金归集科
编制和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归集工作;管理和编制市本级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审核征收房改房上市时房改房原未计价部分的公用分摊面积的部分房款;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市、区)管理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建立市本级缴存人个人账户,并定期与银行对账。
三、资金营运科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公积金运行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工作;制定有关信贷计划和资产保全措施,负责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收贷工作,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调度计划;负责审核县(市、区)管理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负责审核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四、财务科
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市本级单位住房基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市本级单位住房基金的会计核算;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市本级单位住房基金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管理市中心的财务收支工作;审核各县(市、区)管理部的财务报账;承办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单位住房基金拨付、划转业务;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电算化会计管理、财会人员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五、稽核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及单位经费开支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稽核工作;负责督促对不良委托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申报的资产损失和账贷款的核销及对逾期委托贷款停、减、缓息的审查工作。
六、信息科
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运行畅通和指导;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护及有关对外的联络工作。
七、会计结算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财务核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财务预、结算及财务报表;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财务统计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设立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均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副科级,经授权,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
❽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吗
公积金贷款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不同形式的担保人承担不同的风险和责任。
1.一般担保人:与房管公积金签订担保合同时无连带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旦贷款人违约,或无法偿还欠款,甚至逃跑、失去联系,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将要求担保人协助联系贷款人还款。它不会让担保人偿还贷款人,但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信用。
2.连带责任担保人:如果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同意承担连带责任,则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1) 贷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应当按照连带责任向贷款人还款。如果贷款人不幸去世,所有贷款将由担保人承担。如果无法偿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贷款人的负债也包括在担保人的负债中,这将影响担保人处理的银行业务金额。
拓展资料:
一、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上,保证人的条件与公积金申请人的条件基本相同:
1.担保人年满18岁,无精神疾病、残疾等;
2.担保人是贷款所在地的本地人或雇员,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3.保证人应连续缴纳公积金至少半年,累计缴纳不少于1年;
4.担保人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无其他大额债务;
5.在申请人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得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
6.担保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减去担保人的年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注意事项
1.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行偿还贷款,担保人无需担心,但借款人借款金额和月供款一般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
2.当担保人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担保的债务将被视为他自己的债务。通常,贷款机构会将其计入债务,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