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录音没有亲笔签名合同做数吗
录音中担保人有担保意思表示,一般不能构成担保。担保需要有明确的担保承诺才成立。
录音方式还要考虑录音证据的有效性。
但担保不成立,如果该合法的录音能证明担保人的担保表示对缔约有影响,则可能从侵权角度主张权利,即缔约过失责任。
⑵ 担保人未签字,银行贷款合同有效吗
关键要看银行是否已经放款,如果放款的话就有效,没放就暂时无效。银行也有程序规定,担保人不签字的话是不会放款的。
⑶ 在电话里做别人贷款的担保人,不签书面,要负法律责任吗
在电话里做别人贷款的担保人,不签书面,要负法律责任吗?对方可以用录音,作为证据的。
⑷ 借钱不还,无借条只有录音能起诉吗
1、这是还是不行的,还必须收集别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这样胜诉的几率才会大一些;
2、以后借钱需谨慎,如果再碰到借钱的话一点让对方写借条并附上身份信息,这样以后便于去起诉或者找催收机构帮忙催收。
⑸ 仅凭录音能否确定担保关系
【法律分析】:录音是不能确定担保关系的,担保人是有协议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⑹ 无借条借款,只有录音为证.法律是否保护
合法取得的录音才能成为证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故,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不能成为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6)贷款担保无签字只有录音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⑺ 我是担保人吗未签字,也没按手印,未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只电话录音,我有相关责任吗
对方如果有电话录音,那么就看法院是否认可了~~如果没有,您不用担心,对方负有举证责任,您不承认就行,但是您保证您弟弟妹妹不会作证吗?
⑻ 书面上是第二还债人但本人未签字有电话录音算证据吗
小额贷款第二还款人,没签字但是有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则第二还款人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录音电子数据,合法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后,证据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⑼ 民间借贷纠纷 如果没有纸质证明 只有电话录音 可以立案吗
你好,这个需要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没有纸质证明,但是有电话录音,如果电话录音内容能有效的证明对方向你有借款行为,达成借款合意。加上相匹配的转账信息和银行流水证明。在满足逾期为清偿借款的情况,是可以立案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