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蚂蚁金服为什么要紧急输血旗下平台
距离《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的下发尚不足一个月,蚂蚁金服动辄千亿的场内ABS融资渠道遭受剧烈冲击,蚂蚁金服对旗下两家小贷公司紧急“补血”。
事实上,蚂蚁旗下两家小贷公司已通过ABS进行了数千亿的融资。截至12月中旬,中国证券资产化分析网数据显示,花呗、借呗今年在上交所已经发行成立2508亿规模的ABS。据Wind数据显示,该规模占以小额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企业ABS发行总额的95%以上。
这也意味着,若把上述ABS规模纳入表内融资计算,借呗的实际杠杆比例惊人。
根据12月初下发的《通知》要求,“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天风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通知》明确否认了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的出表功能,这类融资规模也将计入融资规模计算杠杆率。这种情况下,ABS将仅具有融资功能,无法用于规避监管考核。在杠杆率一定的情况下,由于不能无限补充资本金,总融资规模也受到一定限制,这将是一个长期问题。因此ABS供给不仅短期缩量,在长期也可能受限。
“此前,发放贷款→通过ABS转让信贷资产→获得现金→发放贷款的模式理论上可实现小贷业务规模的无限扩张,但《通知》对ABS的限制使无限扩张不再具有可行性,体现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则导向。“孙彬彬表示。
沪上一位网贷公司公司创始人告诉记者,“蚂蚁小贷过去都是通过ABS放大杠杆,比如10个亿放出去之后,又把这部分资产打包证券化,卖掉后钱又回来,还实现了出表,迅速把规模做大后利润也非常可观。现在通过ABS的路子走不通了,蚂蚁小贷要符合监管的杠杆规定,必须要补充资本金才行。”
12月初,一份《蚂蚁借呗系列2017年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披露了蚂蚁小贷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显示,蚂蚁小贷的资产规模2014年为97.5亿元,2015年同比增长逾50%达到153.01亿元,虽然2016年略有回落为134.03亿元,但2017年前三季度的资产规模则膨胀至219.26亿元,是2014年的两倍多。
其营业收入从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10.9亿元、30亿元和38亿元, 2017年1~9月份营业收入则高达69亿元;而净利润的增速更为惊人,2014至2016年分别为5.05亿元、9.77亿元和19.24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则高达44.94亿元,预计全年净利润逾50亿元,是2014年的10倍。
蚂蚁小贷的收入结构主要是利息收入、手续费、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几部分。今年前三季度,利息净收入为6.38亿,同比减少25%;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22.85亿元,同比增长205%,不难看出利息收入减少、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以及投资收益大增。
除此之外,贷款利率方面,日利率为0.15%。~0.6%。,按日计息,逾期罚息按基础利率的1.5倍收取;对于短期产品,日利率比长期产品低0.05%。;还款方式方面,长期产品可选择等额本息和每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短期产品为到期还本付息方式。截至2017年4月末,借呗贷款90天以上逾期率0.48%,30天以上逾期率0.67%。
蚂蚁小贷的盈利能力不仅超过了近日上市的各家互联网金融企业,还超过了不少实力强劲的城商行。其中,杭州银行发布的2017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该行营业收入102.08亿元,净利润为36.66亿元;无锡银行截至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净利润7.71亿元。除此之外,贵阳银行、张家港行等一众城商行今年前三季度净利均不敌蚂蚁小贷。
均衡发展没有什么错。
Ⅱ 小额贷款公司收入总额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Ⅲ 花呗和借呗的钱从哪里来
按照规定,花呗和借呗只能来自4个方面:资产转让融资;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同业借款;自有资金;
2017年,借呗、花呗得以快速发展,除了阿里体系独有的风控数据优势、场景优势、流量优势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充足的资金可以用于放贷。
监管对1、2、3条融资渠道都做了杠杆率的限制,具体杠杆率,各地金融办自己制定。
如果与银行间的信贷ABS比较,蚂蚁金服的ABS发行总额已远超四大行,相当于建行、招行、工行、交行四家银行信贷ABS的发行总额。
花呗、借呗就是通过这样的循环:贷款形成→ABS融资 出表→贷款再形成,得以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实现快速放大经营杠杆、增加贷款规模、创造丰厚的利润。
Ⅳ 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贷款余额和累计放款2个概念的数据是什么逻辑关系如何前者一定要比后者大吗谢谢
正确,小贷和银行是一样的。
不过不知道你这个是不是问征信上的东西,因为有些小额贷款不上征信的。
Ⅳ 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有哪些
您好!可以,但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4.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5.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Ⅵ 现在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您好,当前基准利率下调的市场,国企小额贷款先看抵押物和贷款行业,如果有充足的抵押物,用于短期资金周转,年利率会在年12%到16之间。如果抵押物不充足,则1年期最高为基准利率4倍,即4.35乘4等于年17.4%。
Ⅶ 发行abs是什么意思
在金融市场中,发行abs指的是企业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证券市场中,ABS指的是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具有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是以资信(资产信用)作为支撑的证券产品。通常情况下,ABS的发行过程是由基础资产的发行人,也就是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信用卡服务商,消费金融公司等等,将贷款或者是应收款项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特殊目的的载体,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相关资产的信用与发起人的信用破产隔离。
ABS融资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筹资方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项目筹资者仅以项目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可以避免筹资者的其他资产受到追索;通过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资,不但可以降低筹资成本,而且可以大规模地筹集资金;由于国际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众多的投资者购买,因此可分散、转移筹资者和投资者的风险;国际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到期以项目资产收益偿还,本国政府和项目融资公司不承担任何债务;由于有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作为固定回报,投资者可以不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与经营。
通常情况下,abs融资模式发行债券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事件风险性较小、投资多元化等特性。一般情况下,abs融资模式是通过在国际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债券利率一般相对较低,企业筹资成本相对较低。这种模式也隔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只和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而且,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是由众多的投资者购买的,从而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并且,abs融资模式是通过spv发行高档债券筹集资金,负债不会反映在原始权益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上,从而会避免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限制。
Ⅷ 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发起设立、只用资本金发放小额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Ⅸ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限制
法律分析: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法律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