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1、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一)
??总则
第一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四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2、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
3、行政或执法行为;
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5、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
第七条对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2、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3、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4、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
5、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6、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时止。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
1、成本价2、购置价3、市价4、评估价5、借款额6、其他方式第十一条保险费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相应的趸交保费系数计算。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十四条在本保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险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并支付附加保险费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保留有关实物证据,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以及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解约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2、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实际损失等于或高于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偿;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使受损保险财产恢复到原来状态的费用,该项费用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若遭受部分损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的赔款未达到保险金额的,财产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无须补缴保险费。但在任何情况下,财产损失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的两倍为限。
第二十一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计算实际损失时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房屋价值中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的,其损失计算以损失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所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若发生变更,保险人在赔偿时以抵押时所列明的数量、品牌、规格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受理索赔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调查审核,按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予以赔偿。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根据被保险人和贷款银行达成的有关约定,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给贷款银行或被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拒绝、约定或接受。根据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并依法进行代位追偿。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保险人仅承担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对其他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或者其房屋继承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以伪造、编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保险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或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财产损失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或者一次性赔款虽然没达到保险金额,但累计赔款达到两倍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提前清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投保人可凭保险单正本、贷款银行的还贷证明等有关单证,向保险人提出终止本保险合同。
第三十条当投保人根据本保险条款第二十九条终止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按现值计算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并扣除5%手续费。
实际承保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合同事宜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告知或通知等内容均采用书面形式。
3、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三)
????扩展责任条款
一、临时房租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房屋无法居住时,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房屋损失赔款金额5%比例的临时住宿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二、搬迁费用补偿条款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需搬迁到其他住宿处居住,被保险人可获得搬迁费用补偿。每次事故的搬迁费用补偿为300元。
其他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三、延展保险期限条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贷款银行要求给予借款人一定还贷宽限期限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将随之延展,最长展期180天,且只能延展一次。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四、清理费用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且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50%以上时,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保险人将一次性给予800元清理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❷ 抵押物购买保险的作用
一、抵押贷款保险对借款人的意义
对于借款人而言,抵押贷款保险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该保险增加借款人的还款来源,在房产(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等事由遭受毁损时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根据保险合同,在房屋抵押期间,如房屋发生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垮塌、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偿借款人因房屋毁损而遭受的损失,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来源。
此外,抵押贷款保险可以降低贷款银行的贷款风险,由此银行更积极参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从而使广大消费者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购买住房。
二、抵押贷款保险对贷款银行的意义
作为抵押权人,贷款银行为了防止因抵押物(房产)灭失而丧失抵押权,有必要通过保险降低抵押物的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毁损而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应为抵押权物的替代物,抵押权人对该替代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第五十八条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目前我国住房贷款期限多在20年以上,在如此长的期限内,若因抵押物(房产)发生灭失或毁损导致抵押物价值下降或丧失,贷款银行的抵押权益以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势必受到重大影响。抵押贷款保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贷款银行的权益,降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三、抵押贷款保险对保险公司的意义
保险公司通过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参与我国住房金融市场,一方面开拓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及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分散了住房金融市场中贷款银行和购房人所承担的有关风险。
综上所述,大家也都了解了抵押贷款保险分别对借款人、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用处。也就代表着当我们借款人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保险的重要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银行抵押贷款需要买的保险有哪些
看抵押的财产时哪个的啊
如果是厂房、机器设备。一般就是财产综合险、机器损坏险
如果是公路工程、房地产项目、铁路工程等可能还涉及到工程险
抵押船舶的。。一般就是船舶险啊
险种很多。关键是看银行怎么给你推荐
❹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是什么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意思就是说,若因为火灾,爆炸,台风,冰雹,暴雨,洪水等原因造成的房屋物质损失和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负责理赔。
在2004以后,各地陆陆续续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升级成为了房屋抵押贷款综合保险,也叫房贷综合险或者房贷险,其中增加了还款保证条款:若借款人在遭受了意外伤害之后导致身故或残疾、丧失了还款能力,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拓展资料:
2004年以后,各地陆续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升级为房屋抵押贷款综合保险,简称“房贷综合险”或“房贷险”,其中增加了还款保证条款:借款人在遭遇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内容编辑 播报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有:
(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五)被保险人义务。
(六)损失赔偿。
保险条款编辑 播报
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关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关爆裂。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各种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陪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10、人为造成的损失
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和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之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事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特别约定
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❺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是什么类型保险
个人抵押房屋贷款保险通过贷款买房,在偿还贷款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银行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会建议按揭买房者投保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是什么类型保险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是房屋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简称“房贷综合险”或“房贷险”,指的是若借款人在保险期限内遭遇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通常情况下,该保险抵押的是您目前按揭的房屋、及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如果您想要获得这方面的保障,不妨参考下列程序:
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❻ 中国银行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抵押物的保险规定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抵押或(和)所购车辆外的财产抵押作为担保申请贷款的,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保险。
1、保险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经办行应为保险受益人。
2、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投保。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经办行应再次确认并落实借款人的贷款担保。
3、对于贷款期内的保险应争取一次性投保,在仅投保当年保险的情况下,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对次年的保险提供一定的保证方式。
4、对于以所购车辆抵押提供担保的,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对抵押物至少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❼ 企业抵押贷款财产保险 费率
财产险对投保财产通常分为工业类 仓储类 和普通类 三个类型,一般对于工业类一级财产和仓储类一般物资保险费率最为优惠 在千分之0.6左右,危险系数最高的财产保险的费率一般在千分之三到五之间,一般的财产保险费率在千分之一左右。
❽ 为什么抵押物要买保险
若是招行个人住房类贷款:招行建议您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商业用房贷款:抵押房产原则上要办理以招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险。
【温馨提示】购买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由您自行选择,具体您申请的贷款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建议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确认。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