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投放有些什么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⑵ 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发起设立、只用资本金发放小额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⑶ 银行、消金、小贷贷款是否应遵守民间借贷新规15.4%的标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自当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很多借款人关心新规对于信用卡、银行贷款、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小贷公司这些类型的贷款是否有效。
新规的范围明确只是“民间借贷”,不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仍然会以新规的标准来判决相关借贷争议案件
此外,裁判文书网中随便搜搜就可以找到关于信用卡违约金、利息的判决,基本上都是以年化24%的标准作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也就是参照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这里面24%的标准,明显是同期民间借贷“两线三区”中的标准。而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应高于民间借贷”这一思想,也可以明显的判断出法院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争议的相关判决将很快全面调整为以《新规》的标准为准。
⑷ 国家现在不允许小额贷款机构贷款了吗
允许。
小额贷款公司指的是由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发起设立,且只用资本金来发放小额贷款,而不能吸收存款的一种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是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之一,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
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对于该文件,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有以下内容:
(一)性质和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⑸ 如何看待五部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我觉得五部委的这一举措非常明智,从根源上对小额贷款进行约束,限制大学生在网上过分提前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作为一名大学生,开始踏入社会,认识来自五湖四海不同阶级的人,对物资生活产生欲望和追求,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但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并且大学生的主要生活费都是源于家里,仅仅只能支撑日常开销,所以他们是没有能力去偿还贷款。甚至有些人为了和同学起攀比,为了不被同学轻视,不计后果去贷款消费,这些都是非常不理智的。而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就是利用了学生的这一心理,违规为学生开放贷款,使他们在泥潭里越陷越深。因此五部委的这一举措,也是保护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大学生,避免他们误入歧途。
⑹ 两会有什么新政策出台~答得好加M分~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和保障是民生的两大热点。今年就业和保障惠民政策颇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对自主创业提供贷款、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
报告
提纲
农民工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报告摘登: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数据解释:促进6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从今年1月开始,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到与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将来源于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在二、三产业稳定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这项政策的出台正是对应今年本市拟办的57件实事之一——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加大政策调整力度,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6万名本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同时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要求的“4050”、残疾、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农村劳动力;还包括绿化隔离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矿山关闭地区、保护性限制地区的未就业农村劳动力。
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最长享受3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北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1%。单位招用一人每年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共计为7176元,用于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最长享受期限为3年。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还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报告摘登:做好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和对困难毕业生的援助工作
数据解释: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最高50万
市劳动局表示,本市农村劳动力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反担保。
本市农村劳动力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财政贴息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次安置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3人以上的给予50%贴息,一次安置20人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
加快农村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报告摘登:以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数据解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均550元。
市劳动局介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可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农村劳动力持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可自愿在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申请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免交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证书费;有创业意向和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先培训后申请”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经费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为人均55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329元。
北京市2002-2008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单位:元/月
年 度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低保标准 职工最低工资 失业保险金
2002年 819 290 465 326-419
2003年 899 290 465 326-419
2004年 966 290 545 347-446
2005年 1086 300 580 382-491
2006年 1240 310 640 392-501
2007年 4111 330 730 422-531
2008年 1630 390 800 502-611
■报告摘登: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困难地区和农村专业劳动力的帮扶力度
数字解释:五项措施引导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力争单位招用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据了解,今年全市将加大对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引导力度,通过综合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力争使单位招用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具体措施,一是深化“三同时”政策,将就业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和确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时,要把安置本地区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坚持经济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就业需求预测同时进行、经济项目建设与分流安置劳动力同时进行、经济项目运行与就业服务同时进行。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单位招用优惠政策。要求各区县在全面落实市级鼓励单位招用的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特点,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发展的提高单位招用比例优惠政策,特别是对集中招用和招用城乡失业人员比例较高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奖励。
三是完善单位用工信息采集制度。信息是市场的生命线,在人力资源市场上,谁掌握了第一手的鲜活信息,谁就是掌握了整个市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及时收集各单位的用工信息,将用人单位提供空岗信息情况与就业服务部门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全程人事代理等工作联系起来,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四是将职业培训和单位用人需求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市场用工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强化定单、定岗式培训,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培训资源,与用人单位联手,企业需要什么技能人才,劳动保障部门就开展什么样的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是强化求职、培训、招聘和上岗“一条龙”的就业模式。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与上岗服务相结合,人才推荐成功、用工双方达成一致后,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办理优惠政策、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备案等手续。
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报告摘登: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
数字解释: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今年本市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对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手续从2009年4月1日开始。
据了解,北京市自2007年建立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去年又解决了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问题,三项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北京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全覆盖。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看,在制度建设上,都以大病医疗保险为主,主要解决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因此,城镇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是当前群众反映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定指出,凡是参加“一老”大病医疗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具体报销的相关规定都已出台。
■报告摘登:实行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与单位缴费脱钩
数字解释:182万参保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有保障。
本市今年开始实行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及时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本市退休职工182万人,占全部参保职工人数的36%左右。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关闭破产不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为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本市将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与单位缴费情况脱钩,目的是确保退休人员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了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与单位缴费挂钩,其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报销。目前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之前,由于原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部分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新政策出台后,可以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数据解释
■就业
——促进6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每人每年3000元,最长享受3年。
■创业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最高50万。
■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均550元。
■招聘
——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报销
——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医保
——182万参保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有保障。
■社保
——2009年底前发放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
■取暖
——十几万户职工补贴取暖费。
■报告摘登:进一步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数字解释:2009年底前发放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
本市力争2009年前完成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试点工作,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今年6月1日,社会保障卡将在北京两个区县发放,参保人员将开始享受医保实时报销。在刚刚公布的北京市2009年拟办实事中,“初步完成本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基本实现就医实时报销”被列为第9条。北京市已经完成医保费用结算方式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实现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以后,在门诊付费时,参保人员刷卡后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的金额,可报销部分的金额无需再垫付,相当于医保报销周期将由过去的几个月缩短为几十秒,参保人员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由4所放宽到1700所。
■报告摘登:使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惠及城乡低收入家庭
数字解释:十几万户职工补贴取暖费。
据了解,住平房的北京职工,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的取暖补贴将涨一倍。本市长城以内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怀柔、平谷区及密云、延庆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20元提高到440元。对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建筑、市政建设企业单位的职工,因在现场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每年扣除130元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其余发给职工本人。根据要求,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的取暖补贴已发放的,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未发放的应按新标准发放。其他有关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涉及十几万户。
⑺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如何规定的
有两种截然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八条的规定,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主管税务机关从扩大税基的角度出发,大多坚持第一种观点。纳税人从节约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则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加符合税收的公平性原则,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小额货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或准金融企业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从金融企业的定义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和不允许办理结算业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企业。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审批过程、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业的规范和要求,它与一般工商企业的设立条件、审批过程、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制度明显不同。与金融企业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监管机关是地方政府下属的金融办,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特别要求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参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事实上就是一种金融企业或者是一种准金融企业。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或者是准金融企业,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就应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
二、小额货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属于合法收入并依法纳税
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法经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及相关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据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这些企业很难从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获得贷款,不得不承担超过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利息的2-3倍利息,从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融资。这种表面上“自愿、平等”的借贷关系,却掩盖着中小企业的难言之隐。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并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据。若主管税务机关坚持认为这些中小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这更加重了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与税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则是严重相背离的,这也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税收障碍。
再换个角度看,小额贷款公司收到高于周期同类贷款的利息,已经依法缴纳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借款企业将超过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在税前扣除,并没有减少税收收入。相反,若超过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而进行纳税调整,这就意味着同一笔收入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借款企业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一种重复征税。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后大量涌现的新的企业类型,它究竟属于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这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全额扣除”争论关键点。笔者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这类企业的性质,否则,将引起税、企之间不必要的争议,也给主管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发挥提供了空间,不利于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遵从度的提升。
⑻ 两会内容,个人可以以什么方式筹集资金
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今后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此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一,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第二,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
第三,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指导服务,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第四,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⑼ 两会对小额贷款收取服务费有什么规定
服务费是什么概念?
提醒你,正规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本地开展业务,要亲临公司办理,不得收取贷前费用或预扣利息,绝不会使用个人(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名下银行账号收取费用。例如北京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其注册所在区县范围内发放贷款。超出地域范围业务、基于网络平台办理的业务是骗局,应为骗子冒用正规公司名义行骗。
⑽ 法律规定小额贷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保护的利率 是 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四倍,大约在月利率2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