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己是主贷,可贷出的钱自己都没见,被别人几家用了,到期车人还不上,主贷该承担
你这种情况,建议直接与贷款机构沟通,到账账号应是你提供的账号,如果遇诈骗,可直接报警。
担保人是贷款人还不上款后,需要承担债务。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② 给别人担保贷款,主贷人不清利息,银行把担保人拉到黑名单了。主贷人的一切都正常。这种情况正常吗
你好:这种情况不正常。银行办理信贷业务贷款人是第一还款人,在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才是偿还贷款人。这种情况你可以去问一下银行,拉到黑名单的原因,是不是贷款人没有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还是别的原因。
③ 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但主贷人跑了,是不是就要扣我银行卡的钱,是不是六个月以后就没事了,还是一直扣下
明确的告诉你:你倒霉了,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④ 抵押贷款 抵押物丢了 主贷跑了 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担保期间你要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⑤ 担保消失是哪种情形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⑥ 五户联保,连带责任的,主贷人失踪,我是担保人,想办法如何免责内行者进...
第一,你是否免除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担保法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银行没有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约定的偿还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要你承担还款责任,那么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银行已经依法要求你归还贷款,你没有免除担保责任的话,你应当还款,你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可以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要求其他人承担责任,可以按你们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二,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二年,是否过期看贷款归还日期是如何约定的。
⑦ 我帮别人担保贷款主贷人我联系不上可以报警吗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