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㈡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㈢ 我弟要买房叫我做担保人,会有什么风险
弟买房帮忙做担保会产生影响,主要的影响有几个方面:
1.担保人要承担风险,一旦对方不还款,自己要承担还款责任。
2.担保会影响征信,贷款会影响额度和审批。
3.对方不还款,担保人征信会受到连累,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
当面临亲友需要帮忙担保的情况,内心不免会有担忧,担保会产生影响,因此在选择担保的时候需要谨慎,尽量弄清楚对方担保的用途,看清对方人品和能力,避免自己受到影响。
一、担保人要在贷款人不还款的时候,需要代为偿还贷款。
给自己的朋友或者亲友贷款做担保的时候,要明白自己会承担责任,尤其是对方一旦无法按时还款,作为担保人需要代替贷款人还款。这个时候自己的资金安全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做担保的时候要想清楚,否则面临的后果非常严重。
二、担保会影响征信,申请其他贷款会受到影响。
给其他人做担保的时候,自己的征信上面会有所体现,担保的金额会成为隐形的负债,自己如果想要贷款,负债过多会导致贷款审批受阻,贷款的额度也会减少。因此给其他人做担保,要明白担保也是一种负债,不要轻易给其他人担保。
三、对方不还款,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会受到影响。
当自己给亲友做担保的时候,对方不按时还款,那么作为担保人,自己的征信记录上面也会有所体现,不良的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给其他人做担保的时候,要考察清楚对方的人品和能力,要清楚自己可能要承担的后果,不要轻易做出担保的决定。
给自己的亲友做担保,有可能面临风险,同时影响自己的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㈣ 朋友贷款买房要我做担保人,请问能有多大风险
你的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情况:
① 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
② 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
③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
担保人相关: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4)买房子贷款担保人有风险扩展阅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㈤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㈥ 房贷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房贷担保人的风险有:
1、为他人买房做担保,担保人存在一-定的风险。银行会要求担保人经济基础好,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会要求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承担还款的责任。因此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存在着帮借款人还款的风险的。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本息的话,一般没有很大的影响。
2、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可以会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因为借款人的月供额等,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如果在担保期间,借款人逾期还款,那么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㈦ 买房子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影响担保人自身的额度及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现了逾期或无法返还时,此时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收到相应的印象,在后期担保人申请贷款时,它所担保的债务会视同自身的债项影响自身在后期的贷款。
为他人提供担保后,只要借款人正常还款,不影响担保人本人使用公积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但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与其担保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7)买房子贷款担保人有风险扩展阅读
成为担保人需要具备条件
1、担保人必须为我区区内缴存职工;
2、有稳定收入,且具备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3、担保人年龄与借款人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已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不能再次担保;
5、夫妻之间不能相互担保,借款人与担保人不能相互担保;
6、担保人有贷款(含商业银行贷款),且其贷款余额累计超过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不能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