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什么情况下不能帮别人做无息贷款担保人
如果是到银行贷款,那么如到期信贷人不还款,那么将由您还上您承担的那部分责任,也就是担保数额。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对你的信誉会有影响的,将来你贷款比如买房都是个问题!
⑵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贷款担保人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不可以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⑶ 哪些人不能贷款
1、未成年人
2、年龄过大的人(贷款年限加年龄大于65(男)或60(女)者)
3、信用不良的人
4、负债过高的人
5、高危职业的人
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哪些人不能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⑷ 哪些人不能贷款申请贷款为什么被拒
一:未成年人
经常在我们问答平台上看到好多未成年人问“我还没有成年,急需一笔钱,我能申请贷款吗?”今天小编我在这里重申一下,未成年人事无法申请贷款的,因为银行认为未成年人还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还款能力。再补充一句,一般的银行会要求借款人的年龄在22岁以上。
二:年龄过大的人(贷款年限加年龄大于65(男)或60(女)者)
年龄过小没有收入来源,年龄过大的话早就退休,每月的经济状况也不稳定。所以年龄过大的人也是不能在银行申请贷款的。
三:信用不良的人
银行是否放款给借款人,除了要看收入是否稳定外,还会查看借款人的个人征信如何。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银行就会觉得借款人不会按时还款,因而就不会放贷给借款人。不过这里面小编要强调一点,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产品对借款人的个人征信要求不一样,具体的条件你还得问问银行。
四:负债过高的人
虽然你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和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及良好的个人信用,但是如果你的负债过高的话,恐怕还是不能从银行贷款,还是会被银行拒绝的。举个例子来说,你每月的薪资有5000,你每月的负债要有3000,你在交房租,每月的日常花销,估计也没剩多少钱了,这样银行自然就不会放贷给你。
五:高危职业的人
我们都常说像公务员、世界500强员工以及大型国企员工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很受银行的待见。这有待见的自然就有不受待见的。像销售、酒店HE KTV等服务人员、特警、消防员等这些职业就不怎么受银行待见,贷款成功率会低很多,甚至有的银行压根就不接受申请。
⑸ 担保贷款中不能承担担保人的角色有哪些
第一种、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够互相担保,两个人是同一个经济体,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自然也无法偿还了,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种、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银行对于担保人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是一样的,都必须是贷款地的户籍;
第三种、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保。这个自然很好理解,担保人的职责就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帮助其偿还贷款,如果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偿还能力了;
第四种、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离休人员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年龄都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
⑹ 什么人不能做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下人或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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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