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人到期没还贷款那么担保人会被跨行扣款吗
贷款人没办法还钱,担保人应该会被夸行扣款,只是银行也要走法律程序,一旦法律程序到位,贷款人未还的款,当然是担保人还了。如果担保人不还,自然是封担保人的帐户并扣除相应的货款了。
B. 贷款到期没还要担保人还吗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既然你为别人担保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所以说,如果当贷款人不还款时,你作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还款义务,但是,你还款之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C. 请问贷款人的贷款到期了还不上请问和担保人有多大的关系
首先是要求你代偿,也就是你既然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你就有代偿义务;借款人是否是因为这笔借款被抓?只要把钱还了,就可以免责,否则就构成骗贷,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D. 银行担保贷款到期还不了担保人会怎样
当借款人到期无法正常还款,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以及以后工作和生活如果情节较严重的话,可能会让担保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 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通常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那么债务人在主观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没有及时偿还款项履行债务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就是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的保证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
如若是出现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被所贷款的银行起诉而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的责任的话,那么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也会被连带起诉。
2.不要轻易当保担保人。
我们不要轻易的去当担保人,如果实在有必要充当担保人的话。我们需要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被担保人的心越高,那么我们担保的风险就越小。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所承担的责任较小所以我们为其担保的风险就相对要小一些。
拓展资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无法偿还对担保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E. 借款人到期未还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偿还,从债权人要求偿还开始,债权的诉讼时效开始从此计算两年,债权的担保期间也从此计算,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F. 给别人担保的贷款,到期了没还,作为担保人,要是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后果就是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你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仍不还,那么就会被强制执行。如果你有还款能力不还款,那么可能会触犯拒执罪(要被关起来的)。
你还款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G. 给别人担保的贷款,到期了没还,作为担保人,要是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
2、如果担保人依然拒绝按照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判决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国家强制力使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3、如果担保人存在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行为,将涉嫌犯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H. 贷款逾期多少天可要求担保人代偿
一逾期即发生担保责任,但只有连带担保才可立即发起代偿要求,如果是一般担保则要先追索借款人,确无能力偿还时,才可要求担保人代偿。
I. 贷款到期还不上担保人会承担责任吗
担保人连带责任
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
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
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
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
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
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