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论述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的区别
银行抵押贷款是将属于自己使用权的土地,属于所有权的房产、机器设备等向有关权力部门办理登记后,抵押给银行而获取的贷款,这是属于不动产抵押。
质押贷款是指将自己所有的定期存单、车辆等抵押给银行所取得的贷款。这个属于动产质押,是交于银行保管的。
保证贷款是指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保证人,比如自然人、企业作担保而获取的贷款。
⑵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二是方式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⑶ 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如果贷款人认为抵押担保的行为足以保障其贷款债权的,不需要其他的担保人;如果贷款人认为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担保人来保证其债权的,则借款人或者第三人还需要向贷款人提供其他的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⑷ 什么是质押贷款担保业务
质押贷款,包含 货物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
货物质押很好理解,你把货存在监管方,监管方和银行合作(或监管方自己具备贷款资质),给你放款(货物在质押期间,是可以流动的)。
楼主可以参考宇商融资贷款,和工商银行合作项目,一般1-2星期能放款,利率也很低。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