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了哪些工作
——聚土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在推出“两权抵押”之后提出的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宅基地房产抵押贷款。虽然提出已经超过两年,但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专家领导对“两权抵押”持不同态度,现行的也只是在少量城市做了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农村的金融问题,让一些闲置土地有了市价。但不足之处在于农村土地价值不一,很难准确把握进行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
除了地方政府单位进行的试点,不少金融机构,农村服务平台也在先后切入“两权”包括如今的聚土在农房农地上面的服务,都有已经初具规模,但这一切都还是在为“两权”做万全准备。总体来说,农村土地的抵押贷款,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这也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试点和市场的金融机构还会继续在这里面率先分切蛋糕,但进展不会快,对农村农业的金融实际帮助也不大。
B. 2021隆回县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试点
C.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目的是为何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促改革衔接 助农民增收
试点工作开展的时间还较短,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需要进一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体现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密切关联,适当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同上述改革有效衔接,也有利于更好地检验贷款质量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的稳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9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中心,1180家金融机构建立“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并落地试点业务,对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开始破题。
我们了解到,在试点中一些地方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丰富了抵押物价值评估方式,采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物“预处置”模式,提前找好抵押物处置接受方,并通过与土地流转经营公司、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合作等创新转让模式。在试点的两年间,各地还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引入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以降低金融机构风险。而且,通过培育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通过“两权”抵押贷款扩大了生产规模,并通过吸纳农民就业和股份分红等形式带动农民增收。
延期后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试点。对确权颁证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进一步加大以“两权”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投放力度,力争以“两权”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余额增速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对确权颁证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创新“‘两权’抵押+担保”“‘两权’抵押+保险”“‘两权’抵押+其他产权共同抵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积极满足以“两权”作为抵押物的脱贫攻坚融资需求,力争实现“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D. 宅基地抵押贷款有哪些试点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可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转让一般实行“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允许抵押房屋,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一并抵押。允许抵押农村宅基地,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因实现抵押权而丧失宅基地的村民,如果不能再次分得宅基地,其居住将难以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通过上文对宅基地抵押权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相关事项已经有所了解。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有我国是明确禁止将宅基地进行抵押贷款的。同时,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也是不允许进行抵押贷款的。
E. 两部委: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期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的通知。
根据通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16〕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据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早颁布是在2016年5月13日,当时的有效期是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29日,原银监会联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的通知》,将《办法》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根据《办法》要求,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的建筑物应一并抵押。
F. 国家试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 是什么鬼
不是宅基地抵押贷款,是农村的住宅房屋抵押贷款。
我国土地都是公有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你不可能拿去用来抵押贷款。只有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用房屋去抵押贷款。目前各试点已有成功发放的贷款,具体的事宜还需要去到当地的银行贷款部门咨询,看是否有相关的贷款业务。
G. 宅基地抵押贷款苏州是试点城市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以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
不过,农民住房财产权可以抵押贷款。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试点县(市、区)名单有:
天津市
蓟县
山西省
晋中市榆次区
内蒙古自治区
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
辽宁省
铁岭县、开原市
吉林省
长春市九台区
黑龙江省
林甸县、方正县、杜蒙县
江苏省
常州市武进区、仪征市、泗洪县
浙江省
乐清市、青田县、义乌市、瑞安市
安徽省
金寨县、宣城市宣州区
福建省
晋江市、古田县、上杭县、石狮市
江西省
余江县、会昌县、婺源县
山东省
肥城市、滕州市、汶上县
河南省
滑县、兰考县
湖北省
宜城市、武汉市江夏区
湖南省
浏阳市、耒阳市、麻阳县
广东省
五华县、连州市
广西自治区
田阳县
海南省
文昌市、琼中县
重庆市
江津区、开县、酉阳县
四川省
泸县、郫县、眉山市彭山区
贵州省
金沙县、湄潭县
云南省
大理市、丘北县、武定县
西藏自治区
曲水县
陕西省
平利县、西安市高陵区
甘肃省
陇西县
青海省
湟源县
宁夏自治区
平罗县
新疆自治区
伊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