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担保贷款到期贷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担保人有还钱的责任,不过还了之后可以找债务人要钱
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半年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又找不到担保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担保人家里的财产查封或冻结。如果担保人在判决或者仲裁文书生效后强制执行期间,恶意抗拒执行,是有可能被司法拘留乃至被诉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⑵ 替别人在银行做了个人担保别人无力偿还后果会怎么样
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银行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⑶ 当初为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无力偿还,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呢
当初为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无力偿还,你该怎么办?怎么办呢?当初“担保”的时候就应该有思想准备,准备代人受过。
⑷ 我为朋友担保了一笔巨额借款,现在朋友无力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准备起诉,我现在把自己财产转移有效吗
如果你承担的不是连带保证,那么可以债务人的财产没的经诉讼仲裁等理由来抗辩,如果是连带保证,转移财产,债权人也会请求人民法院保全或是撤销的。
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⑸ 当初为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无力偿还,我该怎么办求回答!!
当初你为别人做担保贷款,现在贷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也有还款的义务,否则贷款逾期,你的征信上也会有不良记录。
担保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因此担保人是具有还款义务的,但是这一还款义务也是进行限制了的。更多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担保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
二、还款义务是怎样
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法律依据:《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等方式。
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并不建议您轻易当他人的担保人。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⑹ 夫妻俩人都为一个人做贷款担保人,可是贷款人无力偿还,我这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
一个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人非得要办贷款,一个明知自己没有担保能力的人硬要充当担保人,这种行为的背后动机和性质是什么?
按照法理来说,就是诈骗。
既然放贷者做的是无抵押、无质押的担保贷款,想必对可能出现此种情况早已了然在胸,而且有多种对策已经在前面等着借贷人和担保人。
用当年曾经风靡的一句话来形容,没点本事的敢留小平头。现实的解释就是,没点勾当的敢经营放贷。
想偷铁肯定是不行的,想办法还贷才是上策。
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还必须警觉和防备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对担保人所设的一个利益陷阱。
一个毫无经济基础和经济能力的人,与某些组织或是个人合谋,假借需要贷款的名义,以利益承诺引诱他人上钩作为担保人,借贷手续成立以后,以借贷人无力偿还的理由,把担保人告上法庭,或是以其他手段逼迫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真要是如此情况的话,就真的可怜了担保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被人诱入了陷阱,赔了大头,得不偿失,悔之晚矣。
凡是骗人者都是为了利益,而凡是被骗者,也都是贪图利益。
⑺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法院会怎么判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
担保人要看担保协议里面约定的担保范围,如果是连带保证,就要对整体债务负责,如果约定了担保范围,就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2、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⑻ 为他人银行担保,6个人60万,如果,人无力偿还责任该如何划分
这个担保贷款,只要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了,银行就会起诉担保人,原则上担保人是平摊,就是你们每个人10万,当然特殊情况下,担保人也有没能力偿还的,就剩下的人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