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别人买房让我做担保人,对我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有影响。
分析解释: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仍然的有效的。
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
同一债务有数个担保责任人的,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
2. 我朋友要买房贷款,想用我的房产证作担保,我想问在担保期间,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是不是程序很麻烦
继续回答刚才的问题,如果是准备结婚的男朋友可以考虑给予抵押担保,否则不建议轻易拿自己的房子给别人抵押,将来到了你卖房的时候,你朋友无法提前还贷怎么办?或者今后发生变故比如他把自己的房子卖掉玩个失踪怎么办?银行会毫不客气滴把你的房子收走。
风险很大,请慎重!
3. 贷款买房要担保吗
贷款买房要担保。
2000年5月16日,国家建设部和人民银行共同下发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目前,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有保证、抵押及质押几种担保方式可供银行选择。银行最愿意接受的是后一种方式,但此种方式并无现实意义,因为,借款人如果有了可供质押的财产,就无需向银行借款了。保证方式虽可将房产商或其他第三方拉进来,但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是随其经营业绩等因素而变化着的。银行目前采用较多的是抵押,但抵押也有其不足之处。担保得不到落实是制约目前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便是适应上述住房贷款担保方式而创新的产物。按照《办法》的规定,住房置业担保是指:在借款人(购房者)无法满足贷款人(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借款人申请担保时,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数量的担保费,同时要求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时,担保公司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中,银行、担保公司、购房者三者间为贷款人、保证人及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担保公司以自由资产为购房者的贷款提供偿还担保。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政府预算资金、资产划拨及骨干房地产企业获得,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方面具有可靠的实力保障。房产商的保证能力受到许多客观因素影响,一方面,房产商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其信用度,另一方面、房产商愿意为客户的借款提供阶段性保证,主要是为了促进销售,如果房产商不能长期稳定地经营,银行面临的风险就会很大。因此,担保公司介入住房消费贷款,可以有效解决银行在推行消费贷款过程中遇到的客户信用不足的难题。
4. 贷款买房需要怎么样的担保
很简单:
1. 先拿你老公的房子到银行抵押贷款(也可以到典当行贷款)。
2. 拿到钱后去哈市买房。
3. 拿到哈市的房产证后再抵押贷款
4. 拿到哈市的贷款后回上海,把上海的房子赎回来即可。
这样,上海的房子没有变化, 你只需要在哈市按月还款即可。
5. 贷款担保人,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的买房有影响吗?答案是当然,所以在选择做买房担保人时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一下做买房担保人以后的风险再来决定是否要做买房担保人。
买房作担保是为了保证购房者的信用问题,在购房者无法还贷的情况下,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要帮助承担还款责任,一般对于比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担保,毕竟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是有影响的,也有一定的风险。
做买房贷款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3、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较低。
5、影响是相对来说的,假如你做担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资产,方可做担保人。但是以你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担保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做了担保人之后他还款什么的都及时的话,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他那边逾期什么的不还款什么的你是有连带责任的。
做买房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买房担保人以后买房会有影响,你再买房时的收入证明必须还包括你担保的按揭的月供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2、需要担保人的情况: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6. 朋友要买房子在银行按揭贷款找我做第三方担保不知道会有什么麻烦
1、在你朋友不能按时归还贷款超过三个月时,银行就开始记录你朋友和你的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2、银行既可以直接向你朋友追要贷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归还贷款;
3、如果你没有钱,银行一样可以查封你的财产,除非你一直无钱又无财产;
4、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申明),必要时,提供工作证、学历证书、收入证明等,依各银行的具体要求而不完全相同。
总之,作为担保人的还款义务和借款人是一样的,因为现在银行都是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承担一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