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湖南省扶贫小额贷款

湖南省扶贫小额贷款

发布时间:2021-06-16 20:52:03

A. 小额扶贫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多少万元以内

第五条 贷款对象
1、农村年满18-60周岁,遵纪守法的贫困群众和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户)均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对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和有劳动致富能力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家庭妇女优先考虑。
2、有下列行为者不贷:丧失劳动力和靠救济为生者不贷;好吃懒做有恶习者不贷;还贷意识差和原有贷款未还清者不贷;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贷;智力低下、无劳动生产能力者不贷;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贷;不愿意组成联保小组者不贷;不愿意申请者不贷。
第六条 贷款方式
1、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3-7户联保贷款。
2、能人(大户)个人申请贷款。
第七条 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额度、利率、贴息标准、期限
1、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小额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筹,贴息资金由特区扶贫办从上级安排到特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和贴息专项资金中解决。
2、贷款额度:联保农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贴息贷款。能人(大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贴息贷款,用于此项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全区总额的20%,具体指标不分配到乡镇,由特区统一审批。
3、贷款利率:扶贫到户贷款利率,在贴息期内,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规定和其他贷款利率定价要求自主决定。
4、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的贴息标准:财政贴息按年利率5%计算,使用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不到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期计算。
5、贴息期限: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不足1年的据实贴息,生产发展周期较长的最多不超过3年。超过期限的不再享受贴息。
第八条 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申请审批流程、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贴息结算
1、贷款申请审批主要流程:贫困群众申请 →村委会意见→乡镇扶贫站与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意见→乡镇政府意见→特区扶贫办意见→特区财政局意见→公示→放贷。
2、贷款发放:
⑴承贷金融机构原则上按照《六枝特区小额信贷扶贫备选农户名册》发放贷款,对少数有异议的可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⑵各乡镇及时将批复名册在本乡镇、村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请农户方可到承贷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⑶贷款时,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到场,实行"谁申请、谁签字、谁领款、谁还款"的信用原则,不允许代签、代领,能人(大户)必须在与乡(镇)扶贫工作站签订扶贫贷款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贷款。
3、贷款回收:无论是联保贷款农户,还是能人(大户)贷款户,必须讲求诚实守信原则,贷款到期及时还清本息。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承贷金融机构按期收回贷款。联保小组长必须按规定的还款期限及时督促农户还款。乡镇每季度将贷款回收情况分村进行张榜公布。
4、贴息结算:采取直接补贴给承贷金融机构的方式进行,承贷金融机构每季度将贷款发放和利息产生情况报特区扶贫办,经特区扶贫办、财政局会审确认后由财政局据实贴息。

B. 湖北省扶贫小额贷款都有哪些条件

您好,可选择网贷的平台很多,相比其他贷款方式,网贷平台的贷款申请方便、放款快,但申请网贷注意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能更好的保障个人利益和信息安全。同时注意不要缴纳贷前费用,以免被骗。

推荐您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网络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大品牌靠谱利率低值得信赖。有钱花针对个人推出消费信贷产品满易贷,借款的额度最高至20万(点击官方测额),日利率低至0.0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

和您分享有钱花的申请条件:有钱花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年龄要求和资料要求两个部分。一、年龄要求:在18-55周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谢绝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您是在校大学生,请您放弃申请。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请根据需要合理借贷,具体产品相关信息以有钱花官方APP实际页面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C.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广西扶贫小额信贷进入集中还款期,对风险补偿金的启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区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68.93亿元,占贷款余额总量(232.74亿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贫小额信贷33.59万户、152.79亿元,占全年到期贷款的90.44%。部分扶贫小额信贷出现逾期,亟待明确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和启用程序。

(二)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指出广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不健全。审计发现,某县未按规定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9〕7号)要求广西银保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完善自治区层面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指导县级完善风险补偿制度。

(三)市县及金融机构多次提出调整意见。

随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形势的变化,市县和放贷银行多次要求对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58号)进行修改,以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比例,并明确风险补偿金的启用程序、损失认定标准等事项。

二、修订的目的

本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督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依法依规、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回收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受上级政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广西扶贫小额信贷在准入时未能严格审核,贷后管理也不如同类商业贷款严格,如果在最后的回收阶段还不能妥善做好问题授信的清收追偿工作,那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因此,通过本次修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督促放贷银行“切实负起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严格做好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放贷银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和回收处置工作。

三、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

(二)《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

(三)《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四)《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75号)

(八)《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

(九)《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

(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十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

(十二)《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发〔2016〕177号)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明确了风险补偿金发放的对象和范围;第二章为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县级风险补偿金管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各单位职责;第三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补充,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的来源、补充机制和拨付程序;第四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明确了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三方共管机制、月报制度和补偿比例;第五章为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明确了损失认定标准、负面清单制度、风险补偿金启用程序和退回机制、业务所需材料等;第六章为风险补偿金绩效考核,明确了考核要求和缓冲机制;第七章为保障和监督,明确了监督机制和问责依据;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文件解释机构以及其他附加条款。

五、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一)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比例。

从外省的情况看,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3亿元(其中户贷企用2.24亿元),对户贷户用资金补偿比例90%,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不予补偿。截至6月13日,该县4300多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仅启用45万余元。从我区的情况看,自治区扶贫办、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均提出应将风险补偿比例设定为70%,而各市对风险补偿比例的意见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来宾、玉林、钦州、防城港等9个市同意风险补偿比例为70%,柳州、贺州两市建议按50%—70%执行,南宁、贵港、北海等3个市建议按50%执行。

为达到既合理分担信贷损失、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又压实放贷银行清收责任、尽量提高贷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以及我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情况,本办法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到70%,并保留风险补偿金不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

(二)明确风险补偿金和担保金的区别。

中央各部委相关文件多次强调,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补偿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相关主体向政策鼓励发展的领域投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完成特定任务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资金。而担保金则是在债务人不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时需承担偿还义务的资金。两者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式均有本质不同。按照上述规定,风险补偿资金不能混同于担保金、不能直接代偿贫困户的逾期贷款。否则,将违反中央文件规定,并会触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红线。因此,在本办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风险补偿金只是对放贷银行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并确认为银行的收入。

(三)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本办法所称合理损失是指符合扶贫小额信贷经营活动常规情形,剔除了异常因素所致损失之后的贷款损失。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其本意是对金融机构因放宽授信条件而多承担的风险进行补偿。但是,部分放贷银行在放宽授信条件的同时,也放松了贷后管理的力度,导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步步累加,直至出现不良。因此,对扶贫小额信贷所形成的损失,在考虑进政府力推所带来的准入风险之外,还要考虑放贷银行贷后管理松懈、清收不力的影响和个别搭乘扶贫小额信贷便车违规发放的情形。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损失即为不合理损失,由县里根据产生原因和责任划分,自行协调解决。另外,本办法制订了缓冲机制,采取全区各县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横向对比和阈值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超过10%且高于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平均损失率的县,其新发生的扶贫小额信贷损失暂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四)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时间。

风险补偿金是减少放贷银行损失的最后一道关口,以呆账认定金额为基础来计算补偿金额。为鼓励、督促各方加快清收进度、加大清收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补偿金的启用以完成呆账认定为前提。如果县级清收工作开展顺利,在较短时间内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证明材料,即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呆账认定,并申请风险补偿金。此项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部分单位消极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风险补偿金启动时间的现象。

(五)穷尽追索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放贷银行应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清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跟进诉讼程序,尽快执行相关财产。上述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法律不允许扣划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权、相关资源承包权、房产、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股权、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

(六)怠于行使代位追索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针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而言,贫困户未使用贷款且不具偿还能力,企业从贫困户处获得资金而对贫困户负有债务,且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专属债权。这一情形,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放贷银行可依此项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企业,并将贫困户列为证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贷银行怠于行使代位权进行追索,错失清收时机,致使企业转移财产,造成贷款损失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七)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

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是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时,企业存在资不抵债、征信逾期,或是企业原来的贷款因违法违规被要求收回等情形。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发放的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由县级协调解决。

(八)对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部分的解决途径。

本办法明确规定,由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对因不正常、不合理发放而造成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成因分析、责任划定和组织协调,以确定政银分担比例。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的补偿不受本办法约束,不得使用风险补偿金,由县级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保障各方合理诉求、维护脱贫攻坚大局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补偿方案。

(九)其他相关问题。

1.本办法第四条所提“符合条件”指的是发放了扶贫小额信贷且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情形,侧重点在于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问题。

2.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是指放贷银行依照相关规定将进行债权转让,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单户债权转让、批量不良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基金方式进行不良贷款转让等方式。市场化方式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后,放贷银行即可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进行呆账认定,并完成风险补偿和呆账核销等工作。

3.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在与县里首次开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准入。自治区财政厅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单。自治区财政厅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准入名单,并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D. 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E. 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有谁

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大交流推广力度。

(5)湖南省扶贫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

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F.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6)湖南省扶贫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阅读全文

与湖南省扶贫小额贷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贷款买车压力太大失眠 浏览:113
贷款担保质押品 浏览:3
房子过户后多久放贷款公积金提取条件 浏览:509
贷款过户批件 浏览:182
去网贷公司贷款吗 浏览:822
西安小额贷款分期吗 浏览:861
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买车 浏览:387
绍兴公积金贷款的年限 浏览:51
扎实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 浏览:837
每月几号开始缴纳公积金贷款吗 浏览:152
空壳公司办理税务贷款 浏览:605
农行房龄与贷款年限 浏览:577
买车年纪小贷款办不下来 浏览:644
贷款和全款哪个贵买车 浏览:200
中国农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款余额怎么查询 浏览:649
新疆农村信用社贷款电话 浏览:932
我的网络小额贷款经历 浏览:382
农村信用社促贷款收息 浏览:168
湖南创业无息贷款 浏览:602
变更贷款手机号需要带什么 浏览: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