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给人担保银行贷款那个人没还钱 我还能给别人做担保人吗
可以
可以为别人做担保。《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
Ⅱ 朋友拿房子抵押贷款。叫我做担保人,要是他还不上,我要付什么责任吗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如今很多的人们购买房屋的时候会选择房子抵押贷款的方式,但是后续在还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还不上的情况,这样的话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利益,要了解一下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Ⅲ 担保人贷款没还清能担保吗
担保人贷款没还清是否能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主要取决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即担保人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年净收入等因素,如果担保人有资产200万,购房贷款20万,无其他负债,则净资产180万,而年收入扣除购房年还款额及其他年支出后的年净收入又能足够代偿能力的话,即在借款人还不出贷款时,你可以代他还的情况下,则可以。退休不可做担保。
Ⅳ 我有贷款还可以做担保人吗
要有固定收入!
Ⅳ 贷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可以可以找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可以找担保人还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有担保人的,是可以找担保人偿还的,但要分清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Ⅵ 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吗
可以做担保人,只要银行调查当债务人无力还款后你有这个能力还上,那么银行就会同意你做担保人。还有,如果不是非常必要,尽量别做担保人,如果你要做,先明白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免得最后吃哑巴亏,更甚者闹得如仇人一样分外眼红。
Ⅶ 银行做车辆抵押,如果款没还清,可以由别人担保,给解除抵押吗
是肯定不行的,因为银行车辆做抵押是以你购车的登记证书,维雅的即以个人担保,也不可以做解除抵押,因为银行有明文规定,只有登记证书和车辆的合格证作为抵押
Ⅷ 贷款人未还清债务前,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贷款人未还清债务,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这个主要取决担保人是否履行了担保责任。如果履行了担保责任进行了代偿那么担保人是可以进行贷款并且享有对贷款人的债权关系。
贷款人还款期间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这个问题主要是贷款人是否是那个未还清债务的,如果不是,那么担保人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将此笔担保责任列为该人的或有负债之后审核,如果通过还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如果贷款人是为未还清债务的,并且担保人也没有履行代偿义务的,那么一般来说银行是不会给他申报贷款的
Ⅸ 贷款了还能做担保人吗
一、贷款了还能做担保人吗
1、贷款了还能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二、担保的形式有几种
担保的形式如下:
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