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外地人,目前在海南买房能按揭吗
有个项目不错的,十多二十多万一套房子,我刚买了一套,你可以打电话去咨询:小陈(壹叁陆壹柒伍壹肆伍陆玖)
2. 社保也是外地缴纳的,这样能在海南贷款买房吗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
00001.
3. 我在贵州就业,贵州户口,想在海南买房,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4. 我是湖北人在湖北工作,想在海南买房,请问有什么门槛限制吗
一、分类调控
海南省将延续去年分类调控的政策,对小部分房地产过热地区实行限购政策,虽然新房限购,二手房不在限购之列,但是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这点需要大家引起注意。
二、限制购房套数
如果购买新房,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非首付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政策规定不低于40%。
三、购房政策
在海南三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品住房和二手房);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依照海南落户政策上规定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无法提供在三亚纳税1年以上(含1年)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非三亚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三亚主城区购房,能提供证明的也只能购房一套住房。与海口市不同,三亚虽然也能购房落户,但需要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分期购房的人只有在付清贷款之后才能享受落户政策。
四、公积金贷款购房
非海南户籍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海南户籍可以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落户,在外省工作的海南户籍职工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准入条件是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海南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和海南省缴存职工相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办理为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 外地人在海口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般不可以,不过可通过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6. 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海南已办相关业务
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9月21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通知》还要求各城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我省已办异地贷款业务
专家认为,住建部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该细则,意味着公积金异地认可和使用的壁垒被打破。用公积金回老家购房或是其他房价相对较低的城市去购房,是非常有可能。此外,海南是外向型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将有利于更多内地人在海南买房置业。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今年5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这一政策不仅为异地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撑,而且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活”起来。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至今年8月底,海口、儋州、琼海、临高等市县已经各有1笔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条件放松惠及购房者。
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 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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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海南琼海户口, 在深圳工作,海口买房,是否可以做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8. 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买房可以贷款,但是需要满足当地的贷款买房的条件才可操作。
按揭贷款购买房产需要满足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龄为18-65周岁的中国居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