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1年贵州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Ⅱ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不知不觉又有一批新的毕业生即将进入大学,他们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心仪的学校,但可能因为家境比较贫寒,付不起学费,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那申请这个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上大学是很多读书学子的梦想,虽然大学的学费比较贵,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在国家的帮助之下完成学业。国家对于教育事业也是很重视的,为了让贫困学子能够上得起大学,特地设立了助学贷款这项优惠政策,我们一定要利用好。
Ⅲ 去农村信用社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一般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Ⅳ 第二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详细的)
贷款开始办理时间是在8月1日开始,大二在校生需要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申请贷款前首先在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用户,提出贷款申请,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到所在乡镇民政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
不知道你需要的是不是这些信息,如果有不明之处可以追问或者qq留言
Ⅳ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料(重庆)
我妈在那儿工作,她刚刚告诉我的一些资料,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一、认真组织2010年秋季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在2010年4月底前,按《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渝财教〔2009〕45号)要求,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地区内高中学校当年高考新生的预申请工作;各普通高校负责完成本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渝教财〔2008〕46号)。 当年高考新生的预申请材料由各高中学校汇总后并负责寄送至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负责将本校首次申请生源地的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后交学生本人,由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提交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区县资助中心应根据预申请和往年贷款情况,认真做好贷款需求测算,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预算。 7月中旬,各区县可直接办理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认真做好贷前受理的前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认真做好提前还款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开行发〔2008〕271号)规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是开行固定提前还款日。各区县资助中心对申请提请还款者,请于7月1日前将还款申请书、提前还款申请汇总表等资料报开行市分行审核;7月10日前,应根据审核结果,将提前还款资金从学生账户扣转至县资助中心账户,再由县资助中心账户划入开行市分行账户。 三、已获得贷款学生2010年合同续签问题 自2008年秋季学期以来,贷款学生是按“一年一签”模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借款学生和家长可凭已签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前往区县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乡镇或居委会签章)后,直接续签2010年贷款合同。如学生(或其家长)本人因故不能返回家乡,可由其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后,授权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四、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 (一)规范贷前审查程序 每年7-9月,是生源地贷款办理的高峰期。各区县、各高校应本着“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于5月底前报送市教育贷款中心和开行市分行备案。同时,各区县应严格按国家和市相关政策规定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贷前审查职责,精心指导贷款学生和家长填报贷款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管理工作 《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是国家开发银行审核贷款材料的必备资料之一。各高校应在“绿色通道”工作程序中,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回执》收集、汇总和向区县资助中心统一寄送等工作内容。在规定时限前,如高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资助中心寄送《回执》,将视为学校已对该生给予了免除学费资助,国家开发银行将不再批准该生贷款。 (三)切实做好贷款风险防范 在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高校应积极配合区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完成债务确认手续后,分别寄送各区县资助中心。各区县资助中心应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与借款毕业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做好贷款催收相关记录,积极配合开行市分行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其他 2010年6月至9月期间,开行市分行与市贷款管理中心将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区县资助中心对受助学生资格认定、贷前调查、贷款资料审查、档案管理及日常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考察评估的区县和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结果纳入本年度区县资助中心业务考核内容。 各区县资助中心要及时将提前还款、贷款办理、年终还款等信息录入it系统,做好系统数据维护。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系。 市教委联系人:胡志铭、付桂玲;电话:略; 国家开发银行行市分行联系人:张可、仲文弟;联系电话:略。 附件: 1.2010年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2.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Ⅵ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供及有关要求
一、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①如担保人为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②如担保人为非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担保人页,并在担保人页加盖当地户籍专用章;③担保人为集体户口的,须复印本人页并由当地户籍部门出具担保人户籍证明;
2、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担保人同意保证承诺书(一式二份):统一格式,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实,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4、 担保人收入证明:统一格式,要求加盖担保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公章;
5、 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材料要求清楚、整洁,并统一纸张规格(B5或16开)。
二、 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 申请表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填写规范、清楚、整洁,无涂改、刮擦痕迹;
2、 有关栏目填写:①申请贷款金额:分别填写贷款起讫日期内学费、生活费贷款的总金额;(学费贷款不含住宿等费用,生活费贷款标准为每年10个月每月不超过156元)②贷款期限:从申请贷款当月起至还清贷款之时期间的折算时间;③贷款起讫日期:申请贷款当年9月至毕业当年7月。
3、 还款方式:①分期还款;②一次性还清。二者选一。
4、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保证人愿保证总额(第39项)应相互一致;
5、 保证人有关内容(16—39项)填写须属实、具体,不留空白。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三、 初审注意事项
各院、系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应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2、 复印件是否清楚、整洁;
3、 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漏填、误填项目,是否有涂改、刮擦痕迹等;
4、 担保人是否符合要求(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以上、有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且月收入600元以上者。60岁以上或离退休及临时务工人员不能担保);
5、 保证承诺书及贷款申请表中是否有担保人本人签名;
6、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担保人愿保证金额(申请表第39项)是否一致;
7、 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是否与户口本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
8、 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填写是否与学生证、身份证一致;
9、 担保人、申请人身份证是否在贷款期限内有效。
四、 其它
1、 对于欲申请贷款的学生各院、系应严格要求。一般要求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经济困难等;
2、 每份申请材料要求装入大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人专业、班级、姓名;
3、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各院、系统一送交学生工作处并附申请贷款学生清单一份(要求含申请贷款学生的专业、班级、姓名、学费贷款金额、生活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内容)。
4、 对于经学校审查合格的学生,发放《保证合同》,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批。以上资料由房盟中国网提供.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需要的资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Ⅷ 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研究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