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哪些特点
大学生助学贷款具有以下优势: 1、大学生助学贷款门槛低。相对于其他贷款产品相比,助学贷款对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没有要求,只需提供贫困证明、身份证明、学生证即可申请。 2、大学生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以享受到无息优惠
『贰』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哪些优势
门槛低,额度高,,,利息低
『叁』 中国特色学生资助政策的优势有哪些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管理机构最系统、资助类型最全面、资助人数最多、资助功能多样化的庞大学生资助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学生资助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层次性与多样性结合。由于各学段学生的情况不同,资助政策应结合各学段需要、区域性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是实际需求与激励发展结合。助困是满足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但同时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对学业优秀学生实施资助性激励。
四是助困与育人结合。助困是完成学业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在资助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
五是国家与社会结合。在资助投入方面强调政府投入和社会资助结合,调动企业、私人和学校积极投入。
总之,同西方经济和教育发达国家比较,中国是教育大国而不是强国,学生资助有待于伴随国家整体的发展更加深入地推进和完善,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长期的学生资助过程中彰显出人权与公平,阻断代际贫困,实现资助育人,培养国家人才。
长期做下去,会越来越好。
『肆』 大学新生助学贷款是怎么回事怎么办理
中国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系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
1、贷款对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3、贷款申请:
高校与经办银行共同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咨询工作。
在协议有效期内,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原则上采取在校学习的学生一次申请并签署借款合同、 经办银行分学年发放贷款的办法;申请借款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校的高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高校可以分批次为申请借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伍』 开展助学贷款的意义
开展助学贷款的意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助学贷款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5)大学助学贷款工作特色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助学贷款
『陆』 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的助学贷款各个方面
助学贷款
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来自贫困家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有商业银行承办,能够为学生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执行正常贷款利率,北京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办,可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生工作部编制的《北京大学助学贷款实用手册》保证了学生人手一册,方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在政策方面:(1)改革财政贴息办法。考虑到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本来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利息,改变原来规定的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2)延长还贷年限。考虑到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改变原来规定的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的做法;(3)为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提出了研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对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贷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的意见。在实施机制方面:(1)改变由国家指定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2)对普通高校实行贷款总额包干办法。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每年的贷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3)由高校和银行共同操作。助学贷款的前期宣传、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主要由学校完成,银行根据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在学校的贷款包干额度内审批贷款。
在风险防范方面:(1)针对商业银行认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较高的情况,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2)建立了学生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经办银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学校各负其责,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
在组织领导方面:(1)加强统筹和协调。成立由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加强对本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和协调。(2)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并改进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建设,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各普通高校更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并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学校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柒』 大学助学贷款有什么好处
大学助学贷款针对学校的贫困生,属于无息贷款。没有利息的贷款对贫困的大学生来说解了燃煤之急。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
『捌』 什么是助学贷款
商业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商业原则自主发放的用于支付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对象是指在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
『玖』 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政策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政策,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