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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工作宣传

发布时间:2022-04-16 06:11:33

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升学怎么办

根据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升学后有两个选择

1可以继续续贷,也可以直接还款
2研究生毕业或者专升本毕业后一起还款
注意,如选择第二点需要即使到当地政府进行学生利息的延迟

大学生助学贷款;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1]

分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8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还款
支付宝还款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2006-2008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11656+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银行还款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拖欠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其违约行为将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果连续逾期三个月就会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被记为不良记录),房贷将无法获批。
改善拖欠违约的对策
1.加强媒体宣传,调动政府、银行、学校和个人的积极性
加强媒体宣传,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家长了解助学贷款,合理运用自身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可以让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各级政府、学校、银行得到应有的社会效应,同时也让该项工作开展得差的单位受到相应的谴责。这样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社会导向,调动各级政府、银行、学校和个人的积极性。此外各级政府、学校、银行应该正确认识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不要只考虑眼前利益,要从长远出发。助学贷款事实上对政府、学校和银行都是有利的,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对于高校而言,国家助学贷款在吸引优秀学生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从银行角度讲,银行通过贷款可以培养未来优秀客户,拓展与高校之间的其他业务往来。
2.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为国家助学贷款提供风险担保
建立一种由国家、地方政府、高校、社会和银行共同分担的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机制,如建立由财政、高校出资或社会捐资组成的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用于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减轻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存在的风险偏高问题。当商业银行收不回贷款时,担保基金给予归还,由担保基金负责追缴欠款,由于担保基金同时负责贷款信息的等级与管理、负责建立贷款学生的信用档案,因此比银行更有利于追回贷款。
3.建立宽松灵活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延长贷款期限,缓解还款强度。我们可以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来重新制定我们的还款制度。2004年7月,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将还款起始时间调整为毕业以后1到2年开始还款,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到6年。这项对助学贷款制度的调整无疑是正确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但调整的幅度还不够,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仍然很大。结合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应该把起始还款时间延长到毕业后2一年,通过8年或10年时间还清,而且可以采取依次递增的还款额度,起始年额度最少,以后逐年增加。这样设计充分考虑了毕业生的就业、薪酬状况,极大地降低了毕业生还款压力,从而降低被动欠款率。
4.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道德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提高学生的诚信素质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标,通过条文或政策性手段来弘扬和培育大学生的诚信素质。大学生思想相对活跃,具有判断力,对于良好的公共政策有较好的认知,而且学习场所相对集中,可以较好的宣传和普及公共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好这些有利条件,把大学生诚信教育作为突破口,带动整个社会诚信建设工程。高校可以设置诚信课程,以学分考核的形式让学生形成诚信概念,课程教材可以多结合社会典型案例,让大学生在案例学习中了解诚信的重要性,树立诚信观念。

利率
调整时间:2011.7.7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6.1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6.56 一至三年(含三年)6.65 三至五年(含五年)6.90 五年以上7.05
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代偿
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入伍前在校期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具体标准同应届毕业生。同时,国家对申请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给予学费资助政策,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资助。

❷ 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的助学贷款各个方面

助学贷款
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来自贫困家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有商业银行承办,能够为学生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执行正常贷款利率,北京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办,可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生工作部编制的《北京大学助学贷款实用手册》保证了学生人手一册,方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在政策方面:(1)改革财政贴息办法。考虑到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本来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利息,改变原来规定的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2)延长还贷年限。考虑到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改变原来规定的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的做法;(3)为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提出了研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对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贷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的意见。在实施机制方面:(1)改变由国家指定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2)对普通高校实行贷款总额包干办法。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每年的贷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3)由高校和银行共同操作。助学贷款的前期宣传、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主要由学校完成,银行根据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在学校的贷款包干额度内审批贷款。
在风险防范方面:(1)针对商业银行认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较高的情况,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2)建立了学生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经办银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学校各负其责,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
在组织领导方面:(1)加强统筹和协调。成立由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加强对本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和协调。(2)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并改进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建设,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各普通高校更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并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学校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❸ 写一篇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❹ 研究生怎样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❺ 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没有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❻ 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规范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内容

一、各地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及学生原毕业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让贷款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助学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及还贷要求等。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区)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工作。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辖区内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并提供给县级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都要“应贷尽贷”。信贷人员如按规章制度办理贷款,尽职尽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出现风险后将免予追究其责任。如果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软件。省教育厅已对教育系统市、县(区)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省联社各办事处,石家庄、沧州、衡水市联社要尽快对各县级联社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新软件网络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在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县级联社在受理学生贷款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各县(区)资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执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的录入工作,以确保将学生贷款信息准确无误地提供给县级联社。
四、按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从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全部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软件中上报。每季末月的20日各县级联社将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应付利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县联社上报贴息数据后一个工作日内拨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贴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在3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各县级联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级拨款时,将盖有市教育局及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公章的本市贴息汇总表(纸质)报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县级联社将本县当年贷款金额及贴息全部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管理系统,并核对清本年帐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县上报信息后5个工作日将风险金拨付省信用联社。省联社在5个工作日后将风险金拨付各县级联社。贴息资金及风险金的快捷拨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贴息及风险金的预算,保证每年的贴息和风险金足额、及时到位。县级联社每季接到贴息资金后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统贴息资金是否到位项目中进行确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县的确认信息对贴息资金不到位的市进行通报,并查明原因,督促资金及时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贴息仍按原来渠道报送,各市要在新的贴息方式报送前将已发生的贴息全部补拨到位,请各市抓紧时间清理上报。
五、及时录入以前贷款信息。因原来单机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错误较多,导致漏报、重报现象严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贷款发放结束后,各县将以前贷款核对清楚,将核对后的学生基表输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统中,要确保数字准确。各县资助中心要配合当地县级联社进行数字移植工作,确保年底贴息和风险金的核对、拨付到位。
六、统一贷款发放时间。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为集中发放时间,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七、切实加强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联系及及贷款回收工作。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仅要管为学生申请贷款,还要管为农村信用社追索贷款,力争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降到最底。从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长期健康发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统、农村信用社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贷款发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省联社进行反馈。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❼ 为了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加强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政策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相关部门、相关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政策,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

❽ 助学贷款的有关动态

相关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2010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201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万多元。2010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0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广西
2010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较上年有3大调整,一是2009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2010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学出具证明;二是2010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2009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 国开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2年8月8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开发银行2012年6月底已全面启动2012年度的生源地及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预计新增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支持220多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地区达到1761个县区,15个省份达到全覆盖。
作为中国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国开行自2004年试点助学贷款业务以来,运用开发性金融方法,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沟通合作,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地以批发的方式开展零售业务,破解助学贷款难题。
国开行评审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2012年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服务水平,探索更加完善、便捷的助学贷款服务模式,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新增了贷款预申请功能、电子承诺书、学生账户实时查询、贷款催收记录管理等100多项功能,方便了学生的贷款申请和还款办理;二是推广助学贷款预申请模式,减轻现场办理工作量,预申请后的现场办理申请时间将由20分钟缩短至5分钟,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三是建立国开行总分行之间、分行与各级资助中心之间、资助中心与学生之间的三级热线电话支持体系,及时解决贷款办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地保障贷款工作的开展;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县级和高校资助中心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使经办人员熟悉政策要求,掌握系统使用。
2015年12月9日举行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资助专场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今年我国的助学贷款有望首次突破200亿元。同时,《教育规划纲要》就“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我国共发放助学贷款167亿元,惠及280多万学生,其中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45亿,受益学生240万人次。
从经办银行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借款学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有少数借款学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2014年违约率仅为1.75%,形成的实际损失比较小。总体上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还是良好的。

❾ 助学贷款要坚持“应贷尽贷”吗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消息,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发布《关于确保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平稳有序办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会同国开行坚持“应贷尽贷”,不设贷款规模和贷款人数上限,提高受理效率,尽量让学生和家长“少排队”。

最后,通知强调,通过多种渠道不厌其烦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入学时不用愁,可以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不用愁,可在高校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近期,各地教育部门特别要部署高校落实好“绿色通道”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上得起大学,而不是因为贫困而无法上大学。

❿ 校宣传橱窗怎么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校宣传橱窗可以使用以下资料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贫困大学生上学难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也是惠及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基础上,积极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实施过程中精心组织,真心对待,诚心帮助,公平评审,想方设法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为确保广大学生全面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内容,特印发此宣讲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国家、校级专项资助资金的基础工作。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申请有关资助金。
(一)认定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的认定评议小组。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为原则进行评定。
3、经评定产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班级、院系、全校范围内公示总天数不少于5天。
4、院系和学校要进行审核和审定,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认定标准
我校认定标准暂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注意:此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
特殊困难档次是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困难档次是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属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一般困难档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1)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如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饰品等奢侈品;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在校外租房或经常玩网络游戏;
(4)同学举报经核实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一)评审对象和奖励金额
资助标准5000元/年,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前30%(含)以内。
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若出现争议,按成绩排名评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本助学金分春、秋两季发放。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家庭经济状况(70%)、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0%)”四个方面进行评定;同时结合申请学生本学年已获得的资助金额情况,做到综合考评,合理分配。

四、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由我校自主设立。
(一)申请对象及金额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减交或全部免交学费。
单亲、双下岗(失业)的家庭或因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可减交部分学费。

五、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我校自主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申请对象及金额
学生因家庭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学习困难者,如家庭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火灾、水灾袭击,或本人病重住院等,可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金,补助标准500—1000元,特殊情况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六、生源地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学生向入学前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申请成功后,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学生将该回执单交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将办理好的回执单寄回到办理贷款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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