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贷款未还清,现在离职了公积金账户里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公积金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你自己的,只要还在还贷或者购房还款期间都是可以自己随意提取的。
B. 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退休了能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即使退休了也不能提取公积金,只能等结清后才能提取。
C.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还能继续贷吗
名下现有在京住房是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的,必须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直接拒贷;还清后可按首套贷款计算。
望采纳,谢谢!
D. 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可以提取余额吗
一,只要你贷款成功了,就可以提取你账户里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里,也有装修这一项。你可以咨询单位财务室,他们都知道如何提取。
E. 贷款没还完,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只要你的房贷未还完都可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每月的还款金额。提取的方式可以签订按月对冲合约,也可每年提取一次。
F.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余额可用于帮孩子还房贷吗
你的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你的还贷。帮孩子还房贷是不可以的。
G. 贷款没还完,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余额不可以提取,需要还清贷款后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H. 我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再抵押贷款吗
可以
通过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提前还款,还清此房产的剩余贷款之后,再重新到其他银行进行再次抵押。不过,在部分银行,按揭房是可以直接再次贷款的。各银行对按揭房二次贷款的要求不一样,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银行网点。
2、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不需要提前还款,但贷款额度一般不能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房产都可以进行二次抵押,房产二次抵押通常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条件如下: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并且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或商业用房,如果房产没有较高经济价值,那么通常也是无法顺利申请贷款的。也就是说,通常只有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升值潜力的房屋,才能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另外,二次抵押的房产所获得的额度不会很高,一般来说,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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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公积金贷款不还清能取余额吗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第二条 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三条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第四条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xx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第六条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