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工作人员涉嫌骗取贷款最多能判多年
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具体的量刑要从取贷款的数额,以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来予以确定。
㈡ 银行工作人员与货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怎么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因此,贷款人编造理由骗取贷款,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银行工作人员合伙欺骗,已构成共同犯罪。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㈢ 银行工作人员和贷款人串通骗取贷款应犯什么
新出的罪名: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施行非法放贷罪,贷款人就是诈骗罪。
㈣ 实际用钱人和银行工作人员恶意串通骗取贷款名义借款人需要还钱吗
不需要。但是你必须向法院出具证明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去,以你的名义去贷的款。
㈤ 银行工作人员以诱导方式骗贷款人添字催收贷款合法吗
这当然是不正确的,银行工作以诱导的方式骗取贷款人签字,但是贷款人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他已经签了字,而且已经认可了合同上的内容。
㈥ 银行工作人员怎样才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与骗取贷款的人员内外勾结且其行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贷款诈骗的共犯
㈦ 银行工作人员骗取客户资料进行贷款
骗贷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㈧ 银行工作人员骗取贷款如何定罪
已构成刑事犯罪
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骗贷案如何举报
以经济犯罪嫌疑举报。
贷款中介勾结银行人员帮客户做假资料是很明显的骗贷行为,如果没有及时还款造成损失的,中介和银行人员都是要付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