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扶贫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多少万元以内
第五条 贷款对象
1、农村年满18-60周岁,遵纪守法的贫困群众和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户)均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对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和有劳动致富能力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家庭妇女优先考虑。
2、有下列行为者不贷:丧失劳动力和靠救济为生者不贷;好吃懒做有恶习者不贷;还贷意识差和原有贷款未还清者不贷;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贷;智力低下、无劳动生产能力者不贷;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贷;不愿意组成联保小组者不贷;不愿意申请者不贷。
第六条 贷款方式
1、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3-7户联保贷款。
2、能人(大户)个人申请贷款。
第七条 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额度、利率、贴息标准、期限
1、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小额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筹,贴息资金由特区扶贫办从上级安排到特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和贴息专项资金中解决。
2、贷款额度:联保农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贴息贷款。能人(大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贴息贷款,用于此项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全区总额的20%,具体指标不分配到乡镇,由特区统一审批。
3、贷款利率:扶贫到户贷款利率,在贴息期内,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规定和其他贷款利率定价要求自主决定。
4、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的贴息标准:财政贴息按年利率5%计算,使用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不到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期计算。
5、贴息期限: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不足1年的据实贴息,生产发展周期较长的最多不超过3年。超过期限的不再享受贴息。
第八条 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申请审批流程、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贴息结算
1、贷款申请审批主要流程:贫困群众申请 →村委会意见→乡镇扶贫站与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意见→乡镇政府意见→特区扶贫办意见→特区财政局意见→公示→放贷。
2、贷款发放:
⑴承贷金融机构原则上按照《六枝特区小额信贷扶贫备选农户名册》发放贷款,对少数有异议的可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⑵各乡镇及时将批复名册在本乡镇、村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请农户方可到承贷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⑶贷款时,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到场,实行"谁申请、谁签字、谁领款、谁还款"的信用原则,不允许代签、代领,能人(大户)必须在与乡(镇)扶贫工作站签订扶贫贷款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贷款。
3、贷款回收:无论是联保贷款农户,还是能人(大户)贷款户,必须讲求诚实守信原则,贷款到期及时还清本息。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承贷金融机构按期收回贷款。联保小组长必须按规定的还款期限及时督促农户还款。乡镇每季度将贷款回收情况分村进行张榜公布。
4、贴息结算:采取直接补贴给承贷金融机构的方式进行,承贷金融机构每季度将贷款发放和利息产生情况报特区扶贫办,经特区扶贫办、财政局会审确认后由财政局据实贴息。
B. 加强民族乡村的扶贫工作有什么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市及渝东南片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县扶贫开发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扶贫开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民生工程。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石”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扶贫开发经历了“二六越温达标”、“八七扶贫攻坚”、稳定解决温饱等阶段,目前已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全面攻坚新阶段。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低收入人口6.7万人,其中建档贫困户4.8万人、低保户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1%,较全市平均高3.9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县仍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扶贫开发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加快建成扶贫开发示范县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打造“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总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一区三片”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为路径,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精准扶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
——点面结合、合力攻坚。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把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落实好到人到户措施,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立足实际,突出优势和特色,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扶贫标准,实现4.8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完成1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建设任务,全面建成“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将集中解决相对贫困、区域贫困、发展差距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坚持“两个瞄准”,实行精准识别
1.瞄准贫困户,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结合国家扶贫标准,瞄准贫困户,严格按照“七步四公示”(“七步”即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审核公示、规划帮扶、审批备案,“四公示”即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四次公示)要求,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行为,彻底改变“穷人帽子富人戴”现象,科学合理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建立“重庆石柱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每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对信息系统中的贫困对象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识别方式,及时进行调整。
2.瞄准贫困村,找准制约发展突出问题。按照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要求及“七有四通三解决”基本标准,找准群众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对已经验收的贫困村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对正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不脱贫不验收达标。
(二)着眼突出困难,实施精准扶持
1.着力改善贫困农村环境。把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建设沿江高速公路,启动西沱长江大桥、万黔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梁黔高速公路。完成国省道改造116公里。建设农村通畅公路530公里、撤并村通达公路145公里,解决33个撤并村群众出行问题。新增和调整农村客运线路12条,增加农村客运车辆18台。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标准,贫困村通畅工程每公里达到40万元。加快推进万胜坝渠系、东方红、曹家湾等3座水库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扎实开展10条中小河流治理,解决9.3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补助标准提高到729元/人。充分利用“五小水利”重点县资金集中整治山坪塘859口,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8.5万亩。加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力度,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农村电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完成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厂建设,实施62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范畴,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建设。充分利用二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中央造林补贴等国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生态造林15.5万亩,石漠化面积1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41.5平方公里,增强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到2017年,实现行政村通畅率达100%,乡镇客运和符合客运条件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农村安全饮用水率达到85%,森林覆盖率达到57.2%,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2.大力扶持特色支柱产业。以产业扶贫为主线,加快建设武陵山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坚持将财政扶贫资金的70%用于产业发展,以“三百”工程(百村百园百企)为载体,围绕“3+7”特色效益产业,在每个贫困村培育1—2个主导产业。完善县乡农产品市场体系,打造黄连、莼菜、辣椒等电子交易平台,加快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贫困农户抱团经营,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依托“绿色生态、土家风情、历史文化”三大优势,围绕建成“中国黄水国际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目标,积极打造“大黄水”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5个;围绕“一县两极四区多点”布局,整合旅游、扶贫、民族发展等资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年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过50亿元,旅游产业成为带动旅游地区贫困群众增收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工业,开展辣椒、莼菜、优质牛羊肉等农副产品加工,建设渝东南地区农林产品加工基地,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完善县校合作机制,深化校地合作;加快推进“重庆辣椒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实现辣椒生产标准化、加工精深化、质量安全化;深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巩固好辣椒、黄连6个专家大院,新建1个冷水鱼专家大院,加快“石柱黄连中兽药试验示范工程”、“石柱莼菜良种扩繁”建设;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帮助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到2017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项目,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贫困群众步入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
3.全力推进连片整村扶贫。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加速打造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示范县。立足县域优势,借助政策“洼地”,加快实施《石柱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用好用足国家对连片特困区域发展的优惠政策,围绕“基础设施改善、骨干产业培育、社会服务保障、到户政策落实”等内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集中打造“大黄水”片区和方斗山、七曜山、西沱沿江三大片,培育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新村、乡村旅游示范片等一批示范亮点工程。到2014年,“大黄水”片区财政专项投入达到1200万元,全面建成全市连片扶贫试验区。围绕“七有四通三解决”标准,引导发改、交通、水务、民族发展等政策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在52个整村脱贫村中推进水泥路、自来水、清洁能源、信息服务、商贸服务、优美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六到农家”工程,力争“建设一片、脱贫一片、带动一片”。到2017年,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基本完成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任务。
4.扎实开展生态扶贫搬迁。切实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抓。坚持群众自愿、贫困户优先原则,瞄准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生态修复保护区等地的贫困群众,坚持农户自愿、梯度搬迁、房屋自建为主,适度集中搬迁、统建为辅的迁建模式,努力降低搬迁成本,坚决杜绝“搬近不搬远、搬富不搬穷”和“小产权房”现象。争取市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山东省淄博市帮扶资金的70%、江津区帮扶资金的60%精准用于特困户搬迁补助及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普通搬迁户、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每人0.6万元、0.8万元、1万元的补助政策。对有意愿搬迁但无力搬迁的特别困难群众,采取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筹资搬迁。整合水利、交通、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等资金,重点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路、电、气、通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安置区因地制宜打造辣椒、黄连、莼菜、中蜂、冷水鱼等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乡村旅游资金等向搬迁集中安置点倾斜,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或务工创业。到2017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3.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2万人,迁出区生态修复1.49万亩,贫困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5.稳步推进教育就业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23所、农村教师周转房480套1.68万平方米,实施4.1万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完成贫困乡镇中小学食堂、运动场、厕所、浴室等改扩建,逐步提高营养标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对贫困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年保教费1500元、生活费6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就读小学和初中分别给予每年1000元和1250元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给予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低保家庭就读高中给予每年800元学费补助。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畅通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绿色通道”,不让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打造电子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等4个骨干专业,创建4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把县职业教育中心建成现代职业教育市级示范学校;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实现学费全免,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住宿费500元。优先保障农村学校人员编制配备,大力培养全科教师,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师资短缺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对偏远地区教师提高生活补助。每年选派城区教师30名到贫困乡镇学校开展一年以上的支教,并对支教教师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教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开展贫困毕业生专场招聘,设立贫困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自主创业。到2017年,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6.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贫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鼓励贫困户子女报考医护类院校,引导其毕业后回乡行医;用两年时间完成80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为每个贫困村配备村医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护人员对有执业资格的放宽到中专学历,村医每人每月专项补助不低于400元。开展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年从县级医院选派专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到村卫生室开展一年期支医,对支医人员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医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深入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入户和安装工作,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开展以“幸福山寨”为载体的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故事、送展览“五送”活动,丰富贫困群众业余生活。实现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建成3—5户文化中心户,形成“农村30分钟文化圈”网络。深入挖掘土家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文化村寨。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为认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市政策规定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切实加大对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的财政投入,对农村低保、五保、重点优扶对象、残疾人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资助。探索扶贫小额保险,为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以及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到2017年,农村贫困地区群众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到95%,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精准管理
1.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村资产。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延伸。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与贫困互助资金组织合作模式,加大对贫困农户的信贷投入力度。规范互助资金的管理,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完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对贫困户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2.深化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干部驻村结对工作制度,确保贫困村每年都有干部帮扶工作组,做到每位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深化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户制度,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现结对帮扶长效化、制度化。
3.强化资金整合机制。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为平台,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为牵引、行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资金整合原则,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将相关资金集中解决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最基本、最急需问题,实行年初集中规划、阶段定期检查、年终实绩评比,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
4.完善资金监管机制。按照“整合、集中、统一、严管”要求,把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使用效益、评价结果相结合,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村级义务员监督制,鼓励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决策、项目监督和效果评估。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推行偶数年全面审计、奇数年重点抽查制度,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精准识别的贫困村、贫困对象,深入查找和分析贫困原因,因村施策、因人而异,制定帮扶规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作为主要指标,加大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履行扶贫职能职责情况的实绩考核。
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为主体、工作到村、责任到人”要求,建立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和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职能,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抓好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首要的民生来抓,按照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要求,共同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仗。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渠道不变、各计其功”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将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集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构建“大扶贫”格局。县扶贫办要认真开展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持、技能提升等工作,侧重落实好到人到户政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困难群众行路、饮水、上学、就医、就业等工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联系帮扶贫困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本部门信息、项目、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各乡镇要组织好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充分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三)营造良好环境。准确把握扶贫宣传导向,大力宣传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示全县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和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石柱报》、中国·石柱网、石柱手机报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工作动态。各乡镇要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对重点项目要有明显标志标识,客观反映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关心关爱。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培养吃苦耐劳、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扶贫干部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联系贫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增进与贫困群众的血肉感情。对县、乡镇扶贫干部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培训,提高扶贫系统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素质。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驻村扶贫特派员选派工作,每个乡镇配备1名扶贫专干,每个贫困村有1名大学生村官,鼓励优秀的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增强村级领导班子带领脱贫致富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督促扶贫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建设有理想、懂政策、熟业务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C. 贫困户小额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小额信贷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
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
全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种养业大户、村致富带头人等。
(二)贷款用途
贫困户贷款主要用于家庭增收致富项目生产发展,如:种养业、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技能提升、小型商业等创收项目。
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贷款主要用于在农村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等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生产经营项目。
(三)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必须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订创收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贷款额度、期限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以贷到5万元(含)以下、期限在3年以内的“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
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将根据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户数而适当确定贷款金额。
二、方法措施
(一)评级授信。县扶贫移民局向县信用联社、县邮储银行提供各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有承贷银行汇同各乡、村信用评定小组一起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根据评级情况(分为优秀信用户、良好信用户、一般信用户)确定授信贷款额度(1000—50000万元每户)。同时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可信,按期还款。
(二)金融产品。承贷银行要结合实际的设立“贫困户小额信贷”科学的信贷产品,制定产品服务宣传指南,明确办理流程,设立贫困户贷款专柜,落实专人为贫困农户服务。
(三)财政贴息。原则上按照5%的年利率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对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在严格审查核实后按3%的标准贴息。
(四)优惠利率。承贷银行在给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时,适当降低利率,给予优惠。
(五)风险补偿。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承贷银行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专户,额度为1600万元。对确因自然灾害、重大变化等因素,造成单笔贷款发生损失时,承办保险公司承担损失的70%,风险补偿金承担15%,承办银行承担15%,降低贷款风险。
(六)保险保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作为首选合作对象,要有针对性的设立“扶贫小额信贷”保险产品,具体费率和相关细则要进一步协商。
D. 贫困户对政府下一步扶贫工作的建议有哪些
一要提高“两项制度”衔接帮扶的面和资金投入量。国家推行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是惠及广大贫困人群的一项好政策,也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的新举措。但从具体实施的情况看,一方面对贫困户的帮扶面需进一步提高,湘西州的贫困面为65%,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县帮扶的贫困面目前只有14.2%,剔除纳入低保民政救济的农户占13.64%比例(这其中实际还有少数有发展能力的农户不仅享受低保,还要进行帮扶),还有37.16%的贫困面没有得到帮扶,如果按现在“两项制度”衔接试点的帮扶面,三年一轮,需十二年才能帮扶完,时间拉的太长,应考虑纳入国家“十二五”扶贫规划,实现五年对所有贫困户帮扶一次;另一方面对贫困户帮扶资金需进一步加大,“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县对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投入的资金只400元,三年也才1200元,这点钱,要改善贫困户生产和生活条件,实现脱贫仍显不足,应考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
二要提高对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一个地方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政治问题,一个家庭长久的贫困,根本原因是教育问题。贫困户现在的状况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就不错了,无力拿出更多的钱来供孩子读书,而读不起书就意味着始终与贫困相伴,脱贫难以见到希望。近些年国家关注民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给农村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贫困户孩子读书难的问题,但从具体实施的情况看,一方面补贴的标准不高,应考虑按当地物价标准,每月给予贫困学生实际所需生活费一半的补贴,以此帮助贫困户减少支出,实现脱贫。另一方面补贴的面要扩大,现在国家对小学、初中,甚至职业院校的农村贫困学生都给予了生活补贴,而唯独没有对高中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很多农村贫困学生因读高中费用支出大,而想读书读不成,这也是难以提高高中普及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应对高中农村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三要提高对贫困户的医疗救助。在农村,农户最怕得病,没钱读书可无赖的放弃不读,而没钱看病,有病又不得不治,由此,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占的面不小。国家近几年来为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采取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及当前下大力实行的医疗改革,广大农户医疗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从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考虑,国家在实行医疗普惠制政策的前提下,对贫困户应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使贫困户和不贫困的农户有所区别,以此,体现对贫困户就不起医的关心和脱贫的支持。
四要对贫困地区产业给予补贴。贫困户占有资源少是难以脱贫的重要因素,在少的可怜的田土上,如不在建立产业上下功夫,不仅难脱贫,甚至连温饱都难以解决。为此,我们要继续引导和扶持农户建立农业产业。而农业产业是很脆弱的产业,农产品一多就价廉难卖,价廉难卖就伤农,农户得不到利益,就无心无力投入产业,建成的产业因此面临委缩甚至消亡,农户转而又返贫。所以,要帮助农户建立稳定的产业,而要有稳定的产业,就要帮助农户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正如国家考虑粮食安全给农户种粮食补贴一样,要给予贫困地区产业补贴,因为产业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对贫困地区农户给予粮食补贴不如给予产业补贴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同时,对不是贫困地区的既使建有同类型产业应不给予补贴,以此,体现政府在帮助扶贫,扶贫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坚定的帮助贫困地区建立稳定的产业,实现稳定脱贫。
五要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普遍技能低下,因为无技能,在家里找不到脱贫的门道,即使有门道也做不来;因为无技能,很难走出去,即使走了出去,也仅仅是出卖劳动力,赚取只能维持其基本生活的费用就算不错了。过来为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采取短期培训的多,现在看来这种做法效果并不理想,短期内大部分劳动力难以掌握技能。为此,应采取在“十二五”期间对农村凡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劳动力,大规模进入职业院校培训2年的办法,不仅国家对院校下达指令性年度培训计划,而且给予培训的劳动力以生活补贴,来帮助劳动力提高技能,实现脱贫。
六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户住房普遍很差,一年到头得到的微薄收入,不是用于供孩子读书,供家人就医,就是用于修整简陋的住房,况且绝大部分农户无力修整,即使修整住房仍是“天通地漏”,难以蔽风挡雨。过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农户无房住的问题,且从去年以来,对住房困难户也给予资金投入帮助改造整修住房,但到一个村只几户人家实施,与实际状况和需要相差甚远,应考虑加大投入,用5-10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住房困难问题。此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仍是制约农户脱贫的瓶颈问题,需下大力加以解决,为农户脱贫提供必要条件。湘西州经多年努力,实现了大部分村通公路,但仍有123个村未通路,干部群众感慨地说:“这些村的老百姓政治上早就解放了,而在经济发展上仍未得到彻底解放”。同时,饮水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全州还有499个村,60万人饮水困难
E. 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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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G. 人大代表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
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实施精准扶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破解贫困难题、实现同步小康的有效之策。“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也是扶贫开发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此,建议实施“345”扶贫攻坚计划,确保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完善三大机制:
一是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分析贫困原因,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二是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完善挂钩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力量。
实施四大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龙头带动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家庭农场主,通过建立原料基地、签定订单、土地入股、安排就业等形式,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小额无抵押担保贷款。三是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工程。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的办法,实施转移就业培训,选送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水平和就业技能。四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的办法,力争通过3年一轮的帮扶,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较大增长,切实实现脱贫。
突出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产业扶贫。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扶持发展贫困户增收项目,培育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乡村农业种植扶贫。
二是开展金融扶贫。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加大对贫困户的支农贷款扶持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开展行业扶贫。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特别要加强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交通条件;四是切实落实低保制度,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五是开展社会扶贫。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比如:动员企业主、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个体工商户等扶贫主体,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