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带什么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国家助学贷款首贷资料扩展阅读:
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参考资料:网络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Ⅱ 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Ⅲ 国家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材料
你指的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吗?
首先,需要县级以上民政局(包括县级)家庭经济贫困证明,一般要先去村委会负责人那里,让他们写一张关于你家经济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或者你自己事先找一张纸简要写一下家庭经济情况),盖上村委会的章,然后去乡镇政府盖章,再到县民政局盖章,这就是一张贫困证明,为保险起见,你可以一次开两份一样的贫困证明,以防不时之需。如果是家是城市里的话,要先去街道,然后居委会,再去区民政局。
其次,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然后,自己用稿纸写一张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贷款用途,并保证毕业后按时还款等)
基本上需要准备的就是这些了,然后等着学校统一组织就行了
Ⅳ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借款人须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提交加盖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借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请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处网页上可下载,也可到研究生处来领); 2、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上需当地派出所盖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3、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4、借款人须提供两名见证人(班主任、学院领导或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5、到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资料表册”,并认真填写; 6、如实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下发的个人贷款信息卡、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合同书
Ⅳ 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要提交什么资料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卡)。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一年申请并成功获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已提供贷款合同、成功放款的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不再重复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采用线下模式的,还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Ⅵ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首贷资料扩展阅读:
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5: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6: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