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借名贷款归个人使用,期间已付利息,是不是属于挪用公款
不属于.只能属是贷款欺诈,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② 信用社为他人代款,我爱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保,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能否起诉信用社工作人员
你们不用起诉,只拒绝履行担保责任即可,让信用社去起诉你们,你们只应诉就行了。应诉时阐明拒绝履行责任的理由并提供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③ 信用社工作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不构成,
因为他在贷款的时候说明是贷而不是非法挪用。
不过信用社能把钱贷给他,而他却持别人身份证,可见内部管理是相当混乱。
如果在还款期内能还了钱,那就万事大吉,如果还不了,那他就可能被处理。身份证本人也将会被追究还款。
PS,身份证本人,即是贷款人,也是保人。
挺绕的。
④ 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给相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用社有责任吗
信用社有责任。因为工作人员属于信用社管理。他违规发放贷款在审理和批准阶段,一定有相关的上级领导予以批准。那么该领导就具有相关的管理责任!供参考。
⑤ 信用社工作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贷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如果该笔贷款用于其个人的,那么名义上也属于是身份证所有人贷款,然后所有人借款给他,可以这么理解。
只要不存在违法的情况,就不能认定是构成犯罪。
⑥ 请问五户联保贷款,是另一个人借名贷款,信用社也是违规发放贷款,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要有证据证明信用社违规,同时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举报。
⑦ 信用社知情条件下办理借名贷款违不违法
不违法
因为被借名的人和银行是在合同等上面签字确认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⑧ 农村信用社贷款如何处理违规人员
管理好各级领导什么都解决了,信贷员调查审查都做啊,垒大户信贷员说话算吗?背黑锅的罢了!
⑨ 农村信用社冒名假名借名贷款的处罚细则是怎么样的
河北保定清苑何桥乡农村信用社主任翟长盼 冒名贷款数额巨大 知法犯法 诈骗国家钱财 违法乱纪国法不容
上级部门不作为推三阻四 法律何在
⑩ 信用社借名贷款他人替还贷是不是不当得利
在信用社借名贷款,这种贷款是违规的,即使他人替还贷款的情况下,这个不属于不当得利,属于违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