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是不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答: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事实应该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Ⅱ 婚后首套住房 共同贷款 我是非借款人 个税扣除如何填报
按照借款合同填写即可。
当然,无论我是白的借款人,还是我的配偶是借款人,或者双方是共同借款人,都不影响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的特殊附加扣除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号)41)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或配偶,单独使用或联合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他们的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的年度贷款利息,根据标准定额扣除1000元一个月。
(2)住房贷款不是工作地能扣除么扩展阅读:
1、纳税人只能享受首次置业贷款利息扣除。第一次住房贷款是指享受第一次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以选择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3、住房贷款利息特别附加扣除计算时间:从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起至贷款全部清还或贷款合同解除的当月止,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填写房屋所有权信息、房屋所在地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如果纳税人有配偶,请填写配偶身份证的名称、类型和号码。
5、纳税人应当保存并备查房屋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
Ⅲ 住房贷款税务扣除
还在按揭中的房子目前有多间银行是可以再抵押贷款的。
随着银行审批房贷进一步放缓,中信、农行等多家银行推出的“房抵贷”悄然升温,最高额度可达到房产评估值九成。
据了解,“房抵贷”申请人只需将名下的自有房产,以最高额抵押形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审批成功后,在不超过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申请人可多次循环使用贷款资金,以用来满足个人及家庭装修、留学、旅游、购车等消费需求,最长期限可达30年。
不论是住宅还是商用房、按揭还是全款、一手还是二手、现房还是期房,均可申请“房抵贷”。“不用结清已有的按揭贷款,银行会在授信额度中除去房贷余额,其余部分可供客户做消费贷款使用。
Ⅳ 不是首套但是唯一住房可以扣除吗个税
不能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享受扣除时间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享受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Ⅳ 夫妻不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所在城市有首套贷款,一方在另一城市 租房,个税如何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也就是说你俩不能一个扣住房贷款另一个扣住房租金,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选择扣住房租金的情形: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选择扣住房贷款的情形: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至于选哪个合适你自己看扣除金额和计算出来的税金,看看哪个合适吧
Ⅵ 个税抵扣,有首套房贷,同时在异地工作租房,房贷抵扣可以不连续吗,隔开到不同年份吗
第一年房贷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继续房贷抵扣。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个税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贷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这两项不可以叠加。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住房贷款不是工作地能扣除么扩展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Ⅶ 夫妻分居两个城市,并且在各自城市有一套住房,我所在工作地住房为商贷房,请问能作个人所得税附加抵扣吗
看你享受的房贷利率是否为首套房贷款利率来判断。
Ⅷ 夫妻双方在老家贷款买的房,但是都在外地工作,且两人不在同一城市,妻子租房,关于个税扣除项问题
妻子租房,可按工作所在地扣除标准申报房租附加扣除。
但房贷利息只能丈夫一方单独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