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不是一定要到银行将卖房贷款还完后才能过户
呵呵
恁的情况
是原房主把贷款还掉
撤出房产抵押
然后抵押给恁的贷款银行吧
这种情况
如果恁的贷款申请已经批准了
那么时间会很短
只要原房主把贷款还清
他在银行的抵押就可以撤出了
这个通常是还款日当天就能撤掉。。。然后
就可以联系恁的贷款银行去办理抵押手续了
贷款已经审批的话
银行通常会告知买卖双方的
原房主可以安心办理过户的。。。过户的话就很快了
交了契税等费用
房管局效率点的话1-2天就完事了
从垫资开始到原房主贷款还清
这个就看中间的环节衔接的怎么样了
快的话
资金一到位
马上办理还款
当天撤出抵押就行。。
因为抵押一撤
就可以过户了
恁申请的贷款就可以进入抵押程序了
不过恁垫资的时间
得到银行贷款发放日。。。原房主只有收到售房款后才能还掉电子公司的款
❷ 还在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1、还贷房为什么不能买卖,因为目前还没有政策依据。表面来看,房子的二次交易,只要将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抵押合同变更一下就行了,实际上事情没那么简单,它牵扯到许多手续和政策问题。首先,购房人与开发商要签订购房合同;贷款时要与银行签订贷款抵押合同,然后到房管部门进行贷款抵押登记,得到一张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如果在贷款还清之前就发放了房屋产权证,那么产权证上还要有还款情况的说明。
2、如果贷款还清之前进行房屋的买卖,则涉及以上五个文本的人名变更问题。
首先,根据房地产法,购房合同是不能变更的;其次,从银行角度,如果贷款是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那么在贷款还清之前,贷款人是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交易的。第三,至于在权属处变更贷款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以及产权证,由于目前尚无政策依据而根本行不通。
3、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还贷房想卖掉,还得想方设法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注销贷款抵押登记,结束购房的所有手续,才能进行二次交易。别无他法。
❸ 房子在按揭期间可以过户吗
1、转按揭
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卖家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
如果买家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卖家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纳剩余的贷款。但前提是卖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这样卖家就可通过抵押向银行借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进交易完成。这种卖家先还清贷款解抵押,然后再与买家进行过户的方法,买家就不用承担赎楼风险。
3、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家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
❹ 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1、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2、“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3、“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4、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❺ 有贷款的房子过户是否必须还清贷款才能过户
在07年左右的时候银行开通过一种转按揭的业务,就是可以直接把卖方的按揭转成买房的。但是手续比较复杂,现在只是个别银行还这样做,你可以咨询下银行。
按照正常的,是需要先解押,拿到银行的开具的他项权证到房产局去注销抵押,然后进行交易过户,新房主再拿房产证去办理贷款手续。
重新办理贷款的手续和正常的手续是一样的,只需要交纳银行的一些手续费的小钱,其他是不要什么大的费用的。
❻ 二手房有按揭是否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是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