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式三份的合同就是避免了只有一式合同的弊端。即使自己手头上的合同丢失了,也不会很影响自己去履行义务的责任。因此我们不必自乱阵脚,以前是什么情况,继续履行就可以了。
如果想不起原来的内容,去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复印一下原件就可以了。
(1)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丢失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合同时一式三份的,分别由个人,教育局和银行三方各执一份。因此在手里的合同丢失后,银行和教育局那里还有一份当时在一起签订的合同。
因此自己的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理论上来讲它是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学校的受理合同的,否则贷款审核很有可能就会中止。
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首先想想合同上的内容,是否记得还款时间以及自己的账号之类的信息。
如果自己静下来之后还是想不到以前信息的话,就需要到当时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去说明丢失的情况,合同丢失的可以复印一份之前合同的原件以便了解掌握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如果丢失的,还要重新开具。
㈡ 助学贷款回执单丢了怎么办
助学贷款回执单是学校和有关教育局或者政府部门盖章的,如果丢了可以前往当地教育局进行补办。学校需要受理证明上的信息尤其是校验码,复印件也可以用的。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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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做为在校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电子版)丢了该怎么办
这这个是你自己填的,或者是你是不是上网申请的,如果是上网申请的话可以去网站下载自己下载,如果说自己天那么你自己再做一个就可以了,或者是你可以问你贷款的银行就是给你生源地那边的看一下到底怎么给你补上,这个应该问题不大。
㈣ 身份证丢失补办中,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完善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怎么办啊,急求。
迅速拿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去办理临时身份证,可即办即取。与正式身份证一样使用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在校弄丢了
受理证明丢了 ,,只要贷款合同 还在就行 ,,,学校可以在系统上查到你的贷款相关信息的 ,,给学校老师好好说说 ,,应该可以给打印回执单的,,今天我在学校就遇到了 有同学发生这样的情况了,,
㈥ 你好,我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在校弄丢了。请问补办一个需要带什么材料
补办材料:
1、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盖章的贷款申请表;
3、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以学生在线系统打印的版本为标准;
2、学生居住地址填写格式为:*市*县*镇*村*组*号(*小区*单元*楼*号),方便日后催收联系;
3、学生必须完整填写QQ号、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4、申贷原因除选择下拉菜单中的申贷类型外,须简述具体申贷原因,50字以上为宜;
5、续贷学生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并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6、申请表上学生签字须手写,不得打印。
(6)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丢失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扶风县人民政府
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㈦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丢了怎么办,而且现在还是周日,人家不上班。。怕等到周一迟了,,咋办啊
丢失的情况下,重新开一个证明。可以找学校老师进行协助处理。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②《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⑤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④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㈧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合同丢失问题不大,因为你所持的合同是给你本人的那份,其他的还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
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弄丢了不是本人去补办可以嘛
可以。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不是本人也需要这些材料的。
1、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9)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丢失扩展阅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