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拍卖的房子过户问题。
从合同的角度来说,如果你儿子在2002年签出卖协议的时候已成年(满18周岁),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无效,你无权单独出卖该房产。但实际操作中,合同是否无效还是看法官的裁判。
原因是这样的:1、购入房产时,你儿子尚在念书,他无法出资购买该房屋,也就是说买这个房子的钱都是你出的,可以说你是实际主宰这个房子的人。2、你们是父子关系,是一个家庭,所以是否出卖该房屋是你们家庭的事情,外人无法知晓。
如果你儿子在2002年依然未成年,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你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你的房子如果要过户,至少需要补充2个内容,一个是把银行的钱还清,否则银行不撤销抵押状况是不能过户的,二是让你儿子在过户环节中到场签字,因为他现在肯定已经成年。
这2点你目前看来都无法做到,那么买方肯定要诉至法院。根据刚开始说的2点可能性,法官如何裁判就不好说了,当然我说的也只是部分法院曾经的案例,和你的应当有诸多不同点,所以只要在2002年签署协议的时候你儿子未满18周岁,那么你胜诉的可能性很高的,毕竟产权人是2个人,少一个人签字的合同是绝对不生效的。
但是你必定要退还房款、还贷的钱,以及上述所有金额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