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进入银行工作每个人都有放贷的任务吗
没有确凿证据不能下定论;
借款合同双方签字前都需认真阅读并认同后再签字,
签完字后,发现不利于自己的也不能说就是诈骗;
只要不违法,就不能下判断说是诈骗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一般银行工作人员的放款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还有好几道审核,
同时,在银行办理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代表银行行为,
非个人行为
『贰』 寤鸿屼釜浜烘秷璐硅捶娆捐惀閿鎺鏂
寤鸿屼釜浜烘秷璐硅捶娆捐惀閿鎺鏂锛
涓銆佹槑纭鐩鏍囧㈡埛缇や綋
寤鸿鹃摱琛屽簲棣栧厛鏄庣‘涓浜烘秷璐硅捶娆剧殑鐩鏍囧㈡埛缇や綋锛岄氳繃甯傚満缁嗗垎锛岀‘瀹氬叿鏈夋秷璐逛俊璐烽渶姹傜殑娼滃湪瀹㈡埛銆傚埄鐢ㄥぇ鏁版嵁鍒嗘瀽锛岄拡瀵规湁绋冲畾鏀跺叆銆佷俊鐢ㄨ板綍鑹濂界殑涓浜哄㈡埛锛屽紑灞曠簿鍑嗚惀閿銆
浜屻佷紭鍖栬捶娆句骇鍝佷綋绯
鏍规嵁娑堣垂鑰呯殑涓嶅悓闇姹傦紝寤鸿屽簲浼樺寲涓浜烘秷璐硅捶娆句骇鍝侊紝濡傛彁渚涗笉鍚屾湡闄愩佷笉鍚岃繕娆炬柟寮忕殑璐锋句骇鍝侊紝婊¤冻瀹㈡埛鐨勪釜鎬у寲闇姹傘傚悓鏃讹紝鎺ㄥ嚭閽堝圭壒瀹氭秷璐瑰満鏅鐨勮捶娆句骇鍝侊紝濡傝喘杞﹁捶娆俱佽呬慨璐锋剧瓑锛屽炲己浜у搧鐨勯拡瀵规с
涓 鍔犲ぇ绾夸笂钀ラ攢鍔涘害
鍒╃敤浜掕仈缃戝钩鍙帮紝鎵╁ぇ涓浜烘秷璐硅捶娆剧殑绾夸笂钀ラ攢娓犻亾銆傞氳繃寤鸿屽畼缃戙佹墜鏈洪摱琛孉PP銆佺ぞ浜ゅ獟浣撶瓑娓犻亾锛屽d紶璐锋句骇鍝佺殑浼樺娍锛屾彁楂樹骇鍝佺煡鍚嶅害銆傚悓鏃讹紝寮灞曠嚎涓婁紭鎯犳椿鍔锛屽惛寮曞㈡埛鐢宠疯捶娆俱
鍥涖佹彁鍗囨湇鍔¤川閲忓拰鏁堢巼
寤鸿鹃摱琛屽簲鎻愬崌涓浜烘秷璐硅捶娆剧殑鏈嶅姟璐ㄩ噺鍜屾晥鐜囷紝绠鍖栬捶娆惧℃壒娴佺▼锛岀缉鐭璐锋惧彂鏀炬椂闂淬傚姞寮哄㈡埛鏈嶅姟浣撶郴寤鸿撅紝鎻愪緵渚挎嵎鐨勫挩璇銆佺敵璇枫佸℃壒鏈嶅姟锛屾彁楂樺㈡埛婊℃剰搴︺
浜斻佸姞寮洪庨櫓绠$悊鍜屽悎瑙勭粡钀
鍦ㄨ惀閿涓浜烘秷璐硅捶娆剧殑杩囩▼涓锛屽缓琛屽簲鍔犲己椋庨櫓绠$悊鍜屽悎瑙勭粡钀ャ備弗鏍奸庨櫓瀹℃壒娴佺▼锛岀‘淇濊捶娆鹃庨櫓鍙鎺с傚悓鏃讹紝閬靛畧鐩稿叧娉曞緥娉曡勶紝鍚堣勭粡钀ワ紝缁存姢閲戣瀺甯傚満鐨勭ǔ瀹氥
浠ヤ笂鎺鏂芥湁鍔╀簬寤鸿鹃摱琛屾洿濂藉湴寮灞曚釜浜烘秷璐硅捶娆句笟鍔★紝鎻愰珮甯傚満鍗犳湁鐜囷紝瀹炵幇鍙鎸佺画鍙戝睍銆
『叁』 银监局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银监局对银行员工贷款的规定
法律分析:禁止工作人员个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和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介绍贷款,具体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1.工作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
对工作人员的个人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不含个人投资类贷款),不管是否到期,都应在清理期限内进行偿还。对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本人做出还款书面承诺;对还款书面承诺到期仍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还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2.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
为他人担保贷款的,由贷款人所在单位责令其按有关法规和规定办理转担保手续,不能办理转担保手续的,应落实保证责任,并以其本人财产补办抵押手续。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3.工作人员为他人介绍贷款。
对于工作人员介绍的贷款,由所在单位责令介绍人限期核实借款手续、落实借款人还款计划;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清收,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以贷还贷方面银监会有什么具体规定
规定:
1、银监会做的是宏观方面的监控,提出“七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不会对具体业务进行干预,银行在贷款的时候的批款规则里面就有银监会的指导规则了。
2、贷款是经济行为,两次贷款之间是独立的,你能贷到第二次,说明你的资质好,因为第二次贷款已经考虑了你有贷款负债的情况。
(3)银行个人类贷款工作措施扩展阅读
“以贷还贷”的认定
从司法实践中看,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比较简单,一般争议较小。但要证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不容易。因为,意思表示在双方没有以明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情况下,很难证明。
如果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写明“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昭然若揭,查证认定起来当然不成问题。但这种在合同中写明“以贷还贷”的情况虽然有,却极少,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推定的方法。
根据从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可以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推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
一、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
二、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银行当天贷出款项,当天即扣划款项用以归还原贷款;
三、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时间内归还旧贷款的。
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是“以贷还贷”成立的条件,因此,要避免简单将以下两种情况作为“以贷还贷”处理:一是借款人单方面决定将借款偿还旧贷的;二是金融机构单方面决定扣收借款人的借款还贷的。
如果无法查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又不能推定的,不能作 “以贷还贷”处理。
『肆』 银行贷款部门具体工作是什么
银行贷款部门(通常也涵盖在信贷部门中)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户开发与信贷业务推广
二、贷款申请审核与管理
三、贷款发放与后续管理
四、客户关系维护与优化
综上所述,银行贷款部门的工作涉及客户开发、贷款申请审核与管理、贷款发放与后续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维护与优化等多个方面,是银行盈利和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