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16个职能处室,具体如下:
- 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宣传、信访、档案、会务、接待及信息公开工作。
- 计划统计处:专注于住房公积金计划、统计和资金调度,并制定及考核中心各部门的目标责任。
- 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和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 合规管理处:负责合规管理、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法律事务管理。
- 归集执法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行政执法。
- 贷款管理处: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国债运作以及项目贷款管理。
- 资金核算处:负责市中心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资金划拨、会计核算及管理部核算业务的管理工作。
- 审计处:对中心、管理部、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和管理经费核算进行审计。
- 科技信息处: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中心科技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
- 财务处:负责中心管理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 党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综合治理、武装、统战、保密、党组会务及文件管理、机关党委等各项工作。
- 纪检组:负责组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履行职责。
- 人事教育处:负责中心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核定,人员招聘、岗位聘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考核、工资与社险核定、奖惩、人事争议调解、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 行政保卫处:负责中心安全保卫、设备维护、固定资产等工作。
- 风险管理处:负责风险管理研究、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及实施。
- 项目贷款处:负责项目贷款操作规定、规程的制定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