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在买房时都会使用贷款,但随着贷款人数的增多,银行对申请人的审核也越来越严格,许多人办理贷款后因各种原因没有收到贷款,那么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怎么办呢?贷款买房银行房款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怎么办
1、如果是因为买方未成功申请贷款导致银行未放款,且你与买方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了房款的支付时间,那么买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买房已成功申请贷款,只是钱还未打入你的账户内,可以先催告买方,催告后买房仍未支付房款,你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
二、贷款买房银行放款的流程是什么
1、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贷款的购房者,应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材料及征信状况无问题后,银行确认受理,并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市值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贷款的额度。
2、如果购房者支付的首付金额与贷款额度相加,对于在房管局登记的合同金额,差价部分需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付清,付清后应将付款凭据交由贷款银行进行备查,审核通过后,房屋交易双方即可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后,贷款人还需将契税缴纳凭证及领证通知单上交给贷款银行,银行收到后会进行核实,并拿房本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才会放款。
总结: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贷款人办理好贷款手续后不要太过着急,因为银行还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放款,大家只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即可。
B. 房子卖了,已经过户了,但是买方的银行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啊
1.确定贷款是否批贷,在你过户的时候看见银行的批贷通知单了么,如果没有批贷,你就办理了过户手续,那就比较麻烦,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
2.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但是没有放贷,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是否真是银行没有额度;因为每个银行每个月都有放款额度限制,如果真是没有额度,你也没法追究别人的责任,只能找银行说理了。
3.你已经在签订合同上约定,5个工作日内拿到房款,如拿不到则中介垫资,费用由买方出,你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相信你既然约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约定了每逾期一日赔偿多少违约金了吧,如双方仍推脱,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C. 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
一、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
1、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是因为买方未成功申请贷款导致银行未放款,且与买方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了房款的支付时间,那么买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买房已成功申请贷款,只是钱还未打入本人的账户内,可以先催告买方,催告后买房仍未支付房款,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
2、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二、房产过户准需要哪些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D. 房子已过户给买方,但是后期按揭贷款没收到,买方现在要强行入住,怎么办
如果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房款的时间已到,但买方却拒不支付房款,即使房屋所有权已经过户至买方名下,卖方也有权拒绝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如果经过催告,买方仍拒不支付房款,则卖方可以买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
卖方的这种合同解除权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权,不管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约定,均不影响卖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同时,卖方应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并判决买方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在拿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如果买方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