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没工作了怎么办
如果公积金贷款后没工作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当地政策:
及时补缴:
自己缴纳:
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风险:
❷ 辞职后,没有工作,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辞职后没有工作,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离职后公积金冻结,不能贷款。
1、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带上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提取公积金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提取手续。
2、劳动者想办理房贷之类的贷款,那么要重新找工作,而且新单位要购买社保、公积金的,不然,银行不会批准贷款的。
(2)一年没工作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一、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时;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申请办理:
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
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❸ 公积金提取后一年内不能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后一年内不能贷款。
公积金提取一年内不能贷款,想要再次提取公积金只能等到一年后,而且还要正常缴纳6个月,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在申请的时候要满足条件才会放贷。
提取公积金,要满足以下内容: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备买房所在城市的城镇居民户口或合理绿卡;
2、买房合同和有关证明;
3、个人收入证明,要有比较稳定的工资和还贷款能力;
4、住宅个人公积金12个月之上,申请办理贷款前6个月应全额持续存缴公处在缴存情况;
5、申请者携材料到个人公积金管理处咨询、由请办理、填好申请表格6、管理处评定填写内容进行后,在本地进行几天评定,核查是否属实;
7、到银行申请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申请和提取需要条件和材料,且提取一年内不能贷款,要在一年后并且满足条件后才能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❹ 不工作啦,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
不在公司上班了,先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然后才能提取。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当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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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公积金提取一年内不能贷款
公积金提取一年内是不能贷款的,所以想要再次提取公积金只能等到一年后,而且还要正常缴纳6个月,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在申请的时候要满足条件才会放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