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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简讯

发布时间:2025-07-12 07:32:37

『壹』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办理,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信用方式发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说我的手机号没有注册过是怎么回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有注册过的话,直接去注册一下就可以了

三、生源地资助中心指什么意思?

指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及具体项目的采购工作;负责完成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和“两免一补”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有谁知道国家生源地贷款是怎么一回事啊?

生源地助学贷款与现有国家助学贷款一样,都是由国家部委牵头、国家银行负责实施,针对无力支付学费的高校新生及在校生而推出的一种临时资助性借款,主要用于帮助学生支付学费。与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借贷形式上有很大不同,归结起来有“便捷、信用、还款期限长、受惠面广”四个特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比较方便,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在入学前就可获得国家的资助,顺利到校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比原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更加灵活。

『贰』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办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简讯扩展阅读:
1、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
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
3、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人民网-教育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

生源地助学贷款去哪里办


助学贷款一般是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3.借款学生开学办理入学手续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接着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一般是先将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再划转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叁』 2022年的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助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新生报到率和毛入学率,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 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 执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肆』 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

导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突破,你工作上是不是有了许多新的想法和发现,不如来写个总结吧,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欢迎阅读!

本学年,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在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福建师范大学助学贷款中心的帮助支持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一年来,我院学生在资助方面的投诉为零。现将我院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学院成立了以林玉瑞政委、许玉泰院长任组长,林成郎副政委、冯增其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了以系分管学生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把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印制在20XX版《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手册》供学生参阅。正因为有了上述组织管理制度化设置,才能够充分保障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我们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首先,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其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第三,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此外,我们在新学年开学时,就立即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上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0XX-20XX学年全院共认定384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91名,贫、特困生占在校生29.49%。

(三)深入细致,科学管理,做好贫困学生信息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

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期间的受助情况、奖惩情况、担任班干部情况、就业去向等信息,初步实现了学生资助工作系统化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贷后监督和管理,引导贷款学生树立诚信意识。积极与学生就业单位、学生家长联系,督促学生按时还款,减少借贷风险。

三是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贫困生各项资助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并按省资助中心要求将我院贫困生数据导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XX-20XX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克服种种困难,及时完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上报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相应的帮扶。截至20XX年10月,我院共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五项,总计奖助589人次,奖助金额达103.575万元:

⑴国家奖学金2人,每人奖励8000元,共计1.6万元。

⑵国家励志奖学金38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19万元。

⑶国家助学金381人,其中特困生91人,共计70.8万元(国家、省财政下拨53万元,学院自筹资金17.8万元)。

⑷优秀学生奖学金195人,共计12.35万元。

(五)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由于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隶属福建师大管理,情况比较特殊。校学工部及助学贷款中心对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帮助,使我院20XX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风险补偿金及时到位。我院20XX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7,实际获得贷款27人,贷款金额11.7万元,二次发放贷款24人,贷款金额9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提取贷款金额(20.7万元)的5%作风险补偿金计1.035万元。

20XX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人,贷款金额8.36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提取贷款金额的2%作为风险补偿金计0.1672万元。

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范方面,积极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银行配合,主动承担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加强贷前贷后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我们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做到诚信贷款。如举办银行个人诚信制度专题讲座;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开展诚信教育宣传等活动。

(六)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为保证今年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新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工作流程,由学院和各系有关领导负责接待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20XX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39人,缓交学杂费金额约13万元。与往年相比,今年我院绿色通道更加畅通。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院根据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办理20XX-20XX学年非新生缓交学费174人,缓交学杂费金额共计41.096元。

(七)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20XX-20XX学年,我院努力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不断探索和尝试勤工助学新方法、新模式,使勤工助学由体力勤工助学向智力勤工助学方向拓展。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既缓解了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的压力,也得到了很好的岗位锻炼和教育。目前,我院共设勤工助学岗位17个,分别设在武器库、图书馆、多功能厅、培训楼、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以及各专业学生工作助理等,为21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每月获得100—200元不等的劳务费,全年发放酬金2.7万元。2008年暑假和20XX年寒假假安排护校学生27人,共计分放酬金1.503万元。

全年总计投入4.203万元,安排勤工助学学生 48人。

(八)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奖励工作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提高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扩大毕业生就业的行业和领域,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就业率,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据统计,截止20XX年10月9日我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奖励费用共计7.83万元。(就业办提供数据)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学校重大事务与利益和多个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资助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我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解决,极大推动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是保障。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如何做好学生资助的基础工作是很关键的问题。20XX-20XX学年,在奖、勤、助、补、缓等各项工作中,我院重点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和调研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从学院、系到专业、年级,层层落实,逐个把关,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抓好奖助与教育相结合是重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促进他们成长、成才,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我们通过召开获得奖助学金学生颁发大会、获奖学生感言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的教育,让广大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另外,由于每年的奖助学金的名额有限,对于没有评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也加强教育,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安心学业。

(四)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关键。国家颁发奖助学金的初衷是出于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上奖励和生活上扶助,要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学金和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完全必要的。可以通过与获奖助学金学生签订承诺书、按月发放助学金、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有效地监控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防止学生把奖助学金用作它用,失去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三、存在不足和需要完善的方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与国家、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学生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困难,这需要我们认真面对,齐心协力去解决。

(一)新资助体系建立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贫困学子的关怀,也表明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效性、社会敏感性很强的党心、民心工程,从事这项工作时时感到压力很大。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公办学校每年要提取学费收入的20%用于学生的奖、助、减免学费等工作。在我院,每年400多学子将直接接受国家的资助,资助工作任务更重、量更大、难度更高。我院助学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离国家政策和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资助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作为特殊专业学院,不仅办学规模小更没有校办工厂、企业等,难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我院勤工助学岗位有限,难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接收社会捐资助学渠道窄,在学生资助方面缺乏社会捐资支持。

(三)根据福建师大及相关院校的做法,适当提高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奖励比例。

(四)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方式与省资助中心及相关政策要求有差距,需协调财务等部门规范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四、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做好20XX-20XX学年学生资助工作

今后一个阶段,要深入贯彻全省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奖助学金的评审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综合运用好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努力探索新的资助模式,不断扩大受益学生的覆盖面。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好事做好;要进一步强化资助体系建设,完善资助工作管理体制;要明确重点,挖掘特色,全面完成各项资助工作任务。做到五个“切实抓好 ”:一是切实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三是切实抓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督检查;四是切实抓好经济资助与人格培育的有机结合;五是切实抓好资助工作宣传和资助渠道的拓展。

(一)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改进和加强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增强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全面、准确的贫困学生数据库,实施信息动态管理,保障信息通畅、及时。

根据我院20XX-20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全院特困生101人,贫困生346人,占在校生30.4%。结合我院贫困学生实际情况,按闽教学(20XX)42号文件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财政承担76%,学校承担24%,预计20XX-20XX学年国家助学金学院需自筹19.73万元。

(二)健全学生勤工助学机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及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勤工助学。20XX-20XX学的共设置勤工助学岗位23个,参加勤工助学26人,全年共发放酬金3.555万元(每年按9个月发放)。

(三)积极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缓交学费工作。

据统计,20XX级新生共13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5.6566万元。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全院共164人申请缓交学费,缓交金额共计36.771万元。

(四)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0XX年我省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截至10月10日,我院共51名新老生获生源地助学贷款,共计26.365万元。除此之外,我院11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将在校助贷中心的指导下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及时上缴风险保证金。

(五)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预计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14.05万元。

(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办法》,预计减免学费5-6万元。

(七)进一步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制度,建立奖助学金使用效率的评估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况的监督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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