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二手房银行贷款批准了,卖方一直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如果把二手房1号贷款批准了,但是卖方一直拖着不过户,那这时候自己可以找到中介公司一起要求卖方及时的办理过户啊,而且如果不过户的话,可以让中介把给买方的首付款可以扣下来的呀。
⑵ 资金在监管,银行货款己通过,已面签,还未过户,房子不要了可以吗
在这中间还是需要分很多情况来进行讨论,到银行的贷款如果已经通过,同时已经面签,但是房子还没有过户,这个时候如果不想要购买房子,其实已经构成了违约,你是需要赔偿一定违约金的。但是有时候只是通过贷款,但是却并没有放款的话,那么还可以跟开发商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取消这笔订单。不过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面签来确定的,所以一旦面签的话,那么基本上就相当于双方已经完成了签约。
个人建议。
因为购买房子这样的交易是比较慎重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已经进行过多轮的沟通,就价格,利率以及贷款银行都进行过长时间的协商交流,如果这个时候你突然放弃不要过户,那么对别人产生的损失,你是需要来承担的。因为在这中间,别人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特别是有时候会有中介参与到其中。如果你不是特别懂行的话,还是需要人家来从中进行盘旋。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__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⑶ 如果房贷己经贷下了但房子没有过户这时产生的贷款大有费用吗
你好,你的房贷已经贷款了,但是房子没有过户,这时候产生的贷款是有费用的,如果你想继续贷款的话,按照贷款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⑷ 银行贷款下了以后房子没有过户我不要房子可以吗
好像是不可以,银行贷你钱就是因为你买房子才贷给你的,你这样很可能要起诉你
首先你的问题问的不清楚啊!现在做抵押贷款有很多用途的,要看你是想做什么用,如果是做个人经营贷等,只要房屋所有人愿意配合银行到房管局做抵押登记就可以,取得它项权利证以后,银行就可以放款了。
不能,要归并。有遗嘱说明房子遗留给你,归并后房权人就改为你。
可以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只是将房地产的它项权抵押给银行,产权和使用权还是属于你本人的,只要按时还款,覆行合同,贷款还完后,解除抵押登记,该房的它项权又回归你本人了,想怎么支配都可以。
在还贷的过程中,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还贷,也可以将房屋出售的,和买方达成协议之后再提前还款,将房产解押后过户,再清算房款,这样做即不会因欠银行钱造成信用不良,也不会因不还钱被银行拍卖房产抵债,还能拿到还贷后房产的剩余价值。
给你一个假设:如果你现在房子能卖到130万,按照7成按揭,也就是贷款能贷到90万左右,你现有贷款为71万,也许加按就有可能!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
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
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一,过户必须是全款的商品房
第二,有贷款的房子要结清贷款,才能进行买卖,不然要去公证处进行公正,才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您好,要看当时合同中是怎么协议的,正常情况毁合同是要收取毁约费用的。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如需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变更产权人等,因各城市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您可以联络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咨询确认。
贷款不可以过户给别人,做贷款也只能用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做。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稽核贷款人资质;
5、稽核通过、成功放款。
⑸ 房子在我的名下 有贷款 还不能过户 怎么样才能转给他人 还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⑹ 二首房贷款已通过审批并放款但是买家一直没有时间过户请问贷款有没有时效性吗
买卖二手房,房子贷款已经通过审批了,而且放款,但是买家一直没有时间过户,这种贷款是有时效性的,建议你直接联系买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⑺ 二手房贷款下来了房主暂时过不了户怎么办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二手房正常贷款流程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你和银行签了贷款合同,通过银行审核后,银行同意给你贷款,然后,你在房产局办理过户,等你的新房产证出来后,拿你的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贷款抵押记录,房产局给出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才会放款。银行放款在你过好户之后,所以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⑻ 离婚后房子有贷款不过户风险
法律分析:离婚后按揭房不过户,是存在房产归属的风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⑼ 银行贷款下来房子没有过户(买房贷路通视信款没下来可以过户吗)
银行贷款未下来时,房子不可以过户;买房贷款没下来时,也不可以过户。原因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银行贷款未下放前不能过户
二、买房贷款未下放时的注意事项
三、关于“带押过户”的新政策
综上所述,银行贷款未下放前或买房贷款未下放时,房子通常不可以过户。但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创新,“带押过户”等新政策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